医保可以让别人用吗

如题所述

医保不可以让别人用。
医保卡外借是会产生法律后果的。
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应遵循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
2、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4、不得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5、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6、不得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7、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医保卡使用方法包括: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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