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7-08
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和处理流程如下:
1. 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1.1. 缺乏共产主义信仰,丧失党性原则,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开发表反对意见,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1.2. 组织观念淡漠,不遵守党的纪律,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1.3. 思想作风不端正,在政治上、行动上没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参与或支持迷信、邪教活动。
1.4. 私心杂念严重,个人利益至上,假公济私,斤斤计较,把个人利益放在党和人民利益之上。
1.5. 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
1.6. 生活作风不严谨,道德品质不高,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 处理流程:
2.1. 初步认定: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由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
2.2. 调查核实: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
2.3. 组织谈话:党委(党总支)与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谈话,指出其问题,做好思想工作,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检查。
2.4. 决定处理:根据调查核实和组织谈话情况,党委(党总支)提出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5. 组织处理:根据决定情况,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包括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
2.6. 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基层党委(党总支)将处理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以上标准和处理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和处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向当地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