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婚假13天包含双休日吗

如题所述

江苏省婚假13天包含双休日。婚假如果与其他法定节假日相连的话,其他休息日算在婚假内,不予往后延迟休假。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所以如果婚假比较长的,会包含周末,而且婚假需要一次性休完,不能进行分批休假。
一、法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都按最长3天计算。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6、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江苏省产假规定:
1、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3、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4、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5、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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