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对人性论有何观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6-17
  在欧洲进入封建社会后,自然人性论被宗教神学的人性论淹没否定了。直到文艺复兴时期,自然人性论才又复兴。这个时期的思想家和艺术家,都把关注的重点由神转到人,转到人的自然天性上,转到人间的世俗的精神。如薄伽丘明确肯定人的七情六欲,是人的自然本性,不可压抑,也不可能回避,认为人类天生是平等的。

  近代欧洲启蒙学者的人性思想,是在文艺复兴时期批判中世纪宗教神学以神性否定人性,代之以人性否定神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近代欧洲的自然人性论者几乎一致的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的本性就是最求幸福和快乐,逃避痛苦和灾难,所以,自我保存、自利自私是天性使然。当然,各思想家也有自己的异见。比如,托马斯·霍布斯激烈的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恶的。他的名言就是:“人对人就像狼一样。”霍尔巴赫进一步指出,人的本性是爱自己,但是,人与人要和谐一致的生活,就必须做到一点:自己获得了自然权利而又不致丝毫损及别人。爱别人是使自己得到幸福的手段,因为人们的幸福是彼此相联系的。卢梭认定人的本性是自然天生的,这个天生本性的首要法则就是自爱。自利自爱是天所赋予的权利,这个天赋人权是不可侵犯的、出于人性的、不可放弃的。然而他认为,人不仅有自爱之心,而且还有怜悯之心。

  欧洲近代的启蒙思想家,以人性论为武器,反对神学唯心主义和封建专制主义,以人性反对神性,以自爱自利的自然天性反对禁欲主义,这些都是进步的。但他们所理解的人只是一种自然动物。但人的自然性只是多维人性中的一个方面。他们不了解社会生活、社会实践对人性所起的根本作用。

  自然人性论者中,有一部分认为人性本恶,所以需要用外在的社会规范去强制约束。但也有一部分思想家,却从自然人性论中引出了快乐主义和享乐主义的人生观。他们主张按自然本性来生活,顺应自然。古希腊思想家德谟克利特认为人的感官需求应当得到满足,认为这是快乐和幸福的一个要求。其他如赫拉克利特、伊壁鸠鲁、卢克莱修等自然人性论者,也都把趋乐避苦作为人的本性,认为幸福就是追求感官的快乐,避免痛苦。当然他们也看到了人的幸福还必须包括精神快乐。德国的感觉主义人性论者费尔巴哈坚持认为,追求感性生活幸福是人和有生命的东西的共同天性。但过分强调人的肉体需要,一切从此出发,一切以此终结,得出享乐主义结论,这是自然主义感觉幸福论的败笔。它在人们生活追求中产生了一种低级的引导,在理论上也是对人性、人生、人的幸福的一种曲解。但是,它肯定了人在自然属性方面的需要,这些都是合理的。感觉主义的另一个理论弊端是没有回答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矛盾问题。因此,感觉幸福论和利己主义原则遭到了崇尚理性和德性的思想家的抨击和强调人的社会属性的思想家的批评。

  在这里要强调的是人的自然属性和自然人性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自然属性”主要是指人的自然欲望和生理机能,从哲学角度讲就是人鱼自身动物性的关系。但人之为人,他的自然属性就不再有独立自存的意义。对于动物来说,人能够自觉地认识自然规律,能动地改造自然世界。总之,人一方面是自然的,是受时空和具体自然条件以及自己的存在形式限制的存在物,同时又是社会文化世界的主体,是一种可以掌握世界,创造不同于自然的社会文化的能动存在物。强调人有理性,人要过理性节制的生活,在早期希腊人那儿就已经开始提出了,如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等等,都主张人应在理性调控下生活,然而讨论人的本性的理性人性论最早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理念”思想中。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