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5个原则是第一,严禁将医疗废物置于生活垃圾中,第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第三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第四损伤性废物(如针头、刀片、缝合针等)放入专用防刺伤的锐器盒中,运送时不得放入收集袋中,以防运送时造成锐器伤。
第五可疑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人的废物需消毒,用双层收集袋收集,以防收集、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并在收集袋上特别说明的地方写明具体情况。
医疗废物处置原则
临时贮存室的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交由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指定的专门人员处置,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至院内临时贮存室。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