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问86年签的劳动合同 劳动局 现在还有没有党案

如题所述

  86年是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对新招收普通职工时效劳动合同制的首年,劳动局会长期保存招工审批表和录取通知书存根,劳动合同书指挥短期保存。
  因此,现在只可以查询录取通知书存根和招工表,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的个人档案中有保存。
  1、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不必要把签完的劳动合同拿到劳动局备案。
  2、用人单位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将劳动合同文本拿到劳动局或政府某部门备案。如户口迁移、工程中标备案等等。
  3、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劳动者违约自然涉及违约金问题。但一般只有三种情况下需支付违约金:
  (1)约定了培训费和服务期限的;
  (2)在保密岗位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的;
  (3)违反了公司规章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损害的。 第(1)(2)条详见下面所附;
  第(3)条情况要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并事先告知劳动者或经过公示。

  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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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04
  86年是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对新招收普通职工时效劳动合同制的首年,劳动局会长期保存招工审批表和录取通知书存根,劳动合同书指挥短期保存。因此,你现在只可以查询录取通知书存根和招工表,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的个人档案中有保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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