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房有没有法律要求不能超过多高啊

如题所述

一、农村建房,最高能建几层?

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试行)》文件规定,如果是垂直分户,农村建房以2-3层为宜;如果是水平分户,农村建房以4-5层为宜。

从多地的政策来看,像福建、重庆等都要求层高不超过3层,不过也有的地方对层高是有所放宽的。像珠海市就规定,新批准的宅基地用地面积每户不超出1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出4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出三层半。所以,到底能建几层,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二、农村建房,每层的高度一般是多少米?

农村建房,关于房屋层高,有的地方有出台政策文件作出明确规定,有的地方则没有出台相关文件。

如果当地没有文件作出规定,那就依据住建部文件的规定。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试行)》文件规定,农村住房层高以2.6米到3米之间为宜,最高不能超过3.3米。

如果当地有出台相关文件,那就依据地方文件的规定。比如珠海,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市村民建房风貌管理的通知》(珠府〔2020〕25号)的相关规定,建筑首层层高不超出3.9米,一般层层高不超出3.3米。再比如福建,根据《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层高控制应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一般3米左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3-19

没有高度限制,关键要符合城乡规划,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

第二十五条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

第四十二条农村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的,

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宅基地使用证明或者房屋权属证明、村民委员会意见、新建住宅相关图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的,

应当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办理程序,按照前款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开工前,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

未经验线,不得开工。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自建住房的规划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进行。

扩展资料

申请盖房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农业户口。

2、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当地或者是本村。

3、申请人或者是家属必须没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证。

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时需要的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登记表。

申请宅基地的必要条件

1、农村居民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它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这里所说的标准时平均低于267平方。

3、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等需要建房而又没有宅基地的。

4、原来宅基地影响到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者是搬迁过以后而又没有宅基地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没有高度限制,关键要符合城乡规划,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
  第二十五条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
  第四十二条农村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宅基地使用证明或者房屋权属证明、村民委员会意见、新建住宅相关图件等有效证明文件,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村民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的,应当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办理程序,按照前款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未经验线,不得开工。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村民自建住房的规划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进行。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你自己衡量一下高度和距离有没有挡住对方的光线或影响通风。计算大致是前后高度与距离之比为1比1.左右没有规定距离,以滴水不影响和采光不影响就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7-10
这个没有的。。只要是合法土地就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