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从去世那天开始算的。
七七,即人死后,于“头七”起即设立灵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设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灵止。
此俗汉代尚无记载,大约与佛教传入中国有关,南北朝时已多行之,后世沿而不改。佛教《瑜珈论》谓人死后,为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如七日终,不得生缘,则更续七日,至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以故有“七七”之期及逢七追荐之俗。
扩展资料:
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烧一次纸,烧七次,过七殿,共七七,四十九天,此为烧七(也叫:做七或犯七)。今天的人们往往将做七改变为四次,即:一七(被三天原坟所代替)、三七、五七、七七、(只烧单数,烧大七)。
按丧事习俗,烧一七、七七、以死者儿子为主,称做:有头有尾;三七、以死者儿媳为主;五七、以死者女儿为主。(烧五盆纸花)。按丧事习俗,烧七(做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