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服装厂工作是计件工厂,已经压一个月工资,需要辞职的时候还需要提前三十天吗?尾数再有人帮忙清

我在一家服装厂工作是计件工厂,已经压一个月工资,需要辞职的时候还需要提前三十天吗?尾数再有人帮忙清理的情况下。

不需要的。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所以,你可以根据这条,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拖欠你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你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追问

劳动局会理我吗?

追答

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能: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0条第3项: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这是他们的职能和义务,如果他们不管那就是不作为,可以直接向人社局主管局长反应,在不管,直接纪检吧。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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