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
“列报前期最早期初” 如果是15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的政策,那么在15年编报表时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列报前期”是指14年末,“最早期初”是指13年末、12年末、11年末等等,那么计算出了11年12年13年14年的税后差异,为什么只有11年12年13年这三年的税后差异的和才是累计影响数?为什么14年的税后差异是当期差异?
不知道我哪个步骤理解错了,希望各位老师指正。
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根据上述定义的表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可以分解为以下两个金额之间的差额:
1、在变更会计政策当期,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所得到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金额;
2、在变更会计政策当期,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金额。
累积影响数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各步计算获得:
第一步,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第二步,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第三步,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如果需要调整所得税影响金额的);
第四步,确定前期中的每一期的税后差异;
第五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那还请问一下,我做的题目中,得出12年税后差异-6万, 13年税后差异51万,15年变更,累积影响数怎么是12年和13年的和45呢?
追答从可以追溯期间至列报前期最早期初,如果只能追溯至2012年,那么就是2012年和2013年合计,45
追问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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