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在一家公司上班,这家公司实行做六休一制,但是不给加班费,也不给调休,问下是否违反劳动法?

我在上海,在一家公司上班,这家公司实行做六休一制,但是不给加班费,也不给调休,问下是否违反劳动法?我该怎么维权?

根据劳动法规定,一周休息一天,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且不给调休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四十四小时”现已被“《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所代替)。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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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16
你好,可以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追问

我是想用什么办法能让他们改为双休或者支付加班费?不想与公司闹翻,也不想实名举报。

追答

你好,这个你自己去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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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3-16
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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