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联邦制和邦联制有什么区别?大神们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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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和邦联制的比较 不同点 第一,二者的含义不同。联邦也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现在的美国、德国、印度等。 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欧盟、东盟等实际上就是邦联。 第二,两者的范围不同。联邦的范围小,邦联的范围大,邦联之中有联邦,但联邦之中无邦联。欧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联邦国家,如德国。 第三,两者的机构不同。联邦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邦联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 第四,两者的职权不同。联邦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地位高于组成单位,一切重大权力均属于联邦中央政府,联邦法律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联邦法院的判决,其效力适用于全国,各州政府、法院和公民均有遵守的义务;参加联邦的各州,可以根据联邦宪法制定本州宪法和法律,可以建立本州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并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行使权力,领导下属各级政府。 邦联的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但无法律效力,各成员国仍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各自拥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的权力。 第五、两者的国际交往不同。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不过有的联邦国家也允许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 邦联不是国际交往的主要主体,其成员国各自保持内政和外交上的独立,具有主权实体性质的仍是成员国。 共同点: 第一、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都属于复合制。 第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进一步集中和统一,曾属于邦联的美国、瑞士、德国先后改组为联邦,相反,属于联邦的原苏联于1991年年底成为独联体(实际上已成为松散的邦联)。 总之,邦联是“国家的联合”,而联邦则是“联合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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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5
联邦制指的是在名义和实际上只有一个中央政府,在国际和国内的最高代表是联邦中央政府,由联邦中央政府先例国家职能。比如美国就采取的是联邦制。邦联制是由多个政治实体组成,就是多个国家的集合,此种政体下的邦自己有司法、行政、立法权,只是名义上服从于邦联的中央政府。比如苏联,它的全称是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联盟。但是苏联的中央政府对下属邦控制得比较严格,可能是出于当时的国际政治环境。
第2个回答  2014-04-25
联邦制如同目前的我国(存在澳门香港台湾不同政治制度的地区,为同一主权)邦联制如俄罗斯由十几个共和国组成
第3个回答  2014-04-25
你说的可能是以美国为特点的制度 邦联制 是指若干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如军事、经济方面的要求)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邦联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形式,比联邦制松散,是主权国家的联盟,通常根据条约组建。例如,北美独立革命胜利后,13个殖民地组成了邦联,但不久以后就依据宪法组成了联邦制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埃及与叙利亚等也组成过联邦。 它的特点是: 第一,邦联是根据各成员国所缔结的条约而组成的。成员国除了根据条约而明确表示让予或委托邦联机构的权力外,其他权力仍然保留,维持着成员国主权的完整性。 第二,邦联既无宪法,无统一的行政机关,亦无统一的国籍、军队和赋税,因面它不是国家主体。 第三,邦联对成员国没有强制力,各成员国既可将让予邦联的权力收回,也可以自由退出邦联。 第四,邦联的事务由邦联成员国“首脑会议”或邦联会议按条约的规定共同决定。由上可见,邦联仅是一种国家联盟的形式,它不是国家实体,因此严格说来,邦联算不上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是若干个单位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 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 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第4个回答  2014-04-25
1.联邦制下联邦是一个主权国家; 2.邦联制下邦联是松散的国家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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