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说,夫妻一方提出离婚时,可以同时申请冻结另一方在银行的存款,但必须提供帐号,否则不能查,而银行

法院说,夫妻一方提出离婚时,可以同时申请冻结另一方在银行的存款,但必须提供帐号,否则不能查,而银行说,只要法院出示有关手续,只要提供被查人的身份证号码,无需银行帐号就可以查的,请问,谁说的准确?

法院和银行说的都没有错的,只是两种说法的依据不一样:
1、你在提出离婚时,法院所说的冻结,实际上是诉讼财产保全,在财产保全时,法院不得主动依职权去查询被告的账户,必须由申请人(原告)一方提供账号线索,法院才能查封的。
2、如果案子已经经过判决,到了强制执行阶段了,那么法院是可以主动直接凭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就查询被告的各个银行账号的。这时候就不需要原告提供账号了。
3、对于银行来说,无论是在诉讼审判阶段,还是强制执行阶段,只要有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银行都会配合法院进行查询的。因为对银行来说,它只是协助法院办理。况且各个银行系统都是联网的,凭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到各个银行的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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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21
毫无疑问,银行的说法是正确的。
法院对你说的这些,其实是一种很明显的推诿。只能这样说,如果夫妻一方能提供对方的账号,更有利于调查取证的便捷。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06
严格来说另一方的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码都需要
第3个回答  2014-01-06
法院胡说,他们可以通过司法手段查到被告信息,只是比较麻烦要一家一家的去查找。你可以要求他们去查,如果不去,可以找直管领导追问

噢,谢谢

第4个回答  2014-01-06
当法院查封冻结存款时,需要银行配合工作,银行有相关要求才能履行手续,这里,银行手的对。其实主要是执行人员是否依法办事,是否真正为民办事,只要“心中装着百姓”,你的问题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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