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医保定点医院看病如何报销

由于情况紧急,而去了非医保定点医院看病,花费了 不少钱,自己缴纳的是青岛市职工医疗保险,这种情况下如何报销呢?

在非医保定点医院看病不可以报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可有所差别,以鼓励参保人员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扩展资料: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检查和审核。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审核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治资料及帐目清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通报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或取消定点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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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9

除急诊和急救外,医疗保险在非选定医疗定点单位看病不能报销。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的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在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范围内,提出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意向,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的选择意向统筹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扩展资料

非定点医院就医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一)通用材料

1、社会保险就医凭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需由就诊医疗机构盖章)

3、首次病程记录(或入院记录)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

4、出院小结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

5、申请表(需详细写明就诊原因及经过)

(二)个人委托代办需补充提供材料

1、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2、委托人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委托书

(三)单位委托代办需补充提供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单位经办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医疗保险办理需要手续

1、申报程序 :

首先须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市商业银行任意网点开办医疗保险缴费卡,首次预留资金不得少于3个月的应缴费额。开卡两日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申报核定手续。

2、参(续)保需携带的资料 :

在职人员需携带:商业银行医保缴费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商银行养老保险代扣存折)、失业证(领取过失业金的人员提供)、2004年1月1日以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还需提供养老保险变动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退休人员需携带:商业银行医保缴费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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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3-02

这个是报销不了的,只有到医保指定的医疗结构,才可以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第3个回答  2014-07-15
在急诊急救情况下,是可以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或异地就医而报销的。 若为急诊,在医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你的的参保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详细陈述就诊时间、地点、病情及治疗情况),经单位盖章(易地安置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后,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申报窗口申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3-01-04

在非医保定点医院看病不可以报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可有所差别,以鼓励参保人员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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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检查和审核。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审核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治资料及帐目清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或通报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或取消定点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5%9F%8E%E9%95%87%E8%81%8C%E5%B7%A5%E5%9F%BA%E6%9C%AC%E5%8C%BB%E7%96%97%E4%BF%9D%E9%99%A9%E5%AE%9A%E7%82%B9%E5%8C%BB%E7%96%97%E6%9C%BA%E6%9E%84%E7%AE%A1%E7%90%86%E6%9A%82%E8%A1%8C%E5%8A%9E%E6%B3%95"target="_blank"title="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百度百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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