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怎么跟店长说?

如题所述

1、你口头辞职属于口说无凭,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正确的辞职应该是这样,你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的通知,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2、如果你故意犯错被用人单位开除,你不但要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上说不定还会受到损失,这就叫“得不偿失”。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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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02
直接给店长讲就行了。别忘了感谢一下在该店工作,店长给予的关照和培养,表示今后会找机会感恩的。
第2个回答  2017-09-01
直接说,一般离职的说辞不是待遇不好就是薪资太低,不然就是觉得没发展前景,最坏说辞就是做得不开心
第3个回答  2017-08-29
直接说想要辞职,问为什么?找到更好的工作了。
第4个回答  2014-09-03
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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