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社会发展的规律知识分析应如何推进我国城镇化的发展

如题所述

①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状况,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通过改革,破除与城镇化发展不相适应的旧的体制机制,能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动力。。
②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发展过程中曲折的。社会发展是在社会基本矛盾的不断解决中实现的。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是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改革能破解各种阻碍城镇化发展的矛盾,促进我国城镇化发展。
③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改革能进一步发展经济,保障粮食安全,为城镇化发展提供物质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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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5
城市化滞后给我国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负面作用,积极探寻对策,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现实意义。目前我国城市化已进入加速发展阶段,我们必须抓住机遇,顺应城市化的发展规律,从战略的高度上消除城市化障碍,为推进我国城市化健康、积极的发展,主要应该采取以下对策: 一、制订出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阶段性发展目标 根据我国的城市化现状及独特国情,可将我国今后的城市化发展目标进程大致分为两大阶段,并分别制订出城市化发展目标:第一阶段,2001年至2030年,城市化水平将从30%提高到58%。第二阶段,2031年至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从58%提高到70%,于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城市化。 (一)城市化的第一阶段(2001年至2030年),此阶段将成为我国城市化的加速发展阶段。在此阶段,我国的经济将保持持续高速增长,年均增长速度将高达6%以上。与此相对应,我国城市化发展将呈以下特点: 1.城市化将以高速发展。由于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我国在此阶段的城市化水平将以年均提高0.86个百分点的速度高速增长。这一速度将高于市场发达国家在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的平均年均增长0.50个百分点的速度,低于日本在同时期的年均增长1.61个百分点的速度,也低于韩国1.71个百分点的速度,接近低收入国家年均增长0.89个百分点的速度。 2.在此阶段,将以初级城市化为主,高级城市化为辅,主要是追求城市人口的增长,城市数量的增加,城市规模的扩张。在城市化发展道路的选择上,仍将以优先发展的小城镇、小城市为主,适当发展中等城市,同时也应注重城市的梯度成长,促进城市的升级。 3.由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城市化速度将达到甚至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特别是2015年以后,西部城市化将以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的速度发展,至2030年,西部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5%,基本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二)城市化的第二阶段(从2031年至2050年),我国经济将趋于稳步发展时期。此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日趋完善,阻碍城市化发展的制度和政策将基本扫除。城市化发展将呈现以下特点: 1.城市化发展速度渐趋平稳,年均增长百分点将降至0.6左右,与改革开放后20年内的增长速度持平。至205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超过70%,达到当时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基本实现城市化。 2.此阶段我国城市化的形式将以高级城市化为主、低级城市化为辅。由于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已得以转移,城市化将由追求“量”的增长向追求“质”的提高转变。在此阶段,应特别注重城市软硬体设施的完善,城市功能的增强以及城市体系的形成。在城市化道路选择上,将从第一阶段的优先发展小城镇、小城市向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道路转变。 3.城市化的区域差距日渐缩小,东、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化水平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将趋于均衡,基本实现东、中、西部地区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二、选择正确的城市化道路 城市化道路是指城市化进程的途径或方式,或者说是推进城市化进程中所采取的某种模式或战略安排。城市化道路的选择是关系到能否加速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重大问题,要做到正确选择应确定以下的原则: (一)选择城市化道路的原则。选择城市化道路的原则应有两个:一是国情原则;二是经济原则,即成本 — 收益原则。所谓国情原则是指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来确定城市化道路。我国最大的国情是人口多、总量大,大多数居住在农村,转移困难;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缺乏;人均资源拥有量低。目前,我国现有大城市已经面临人口过多、就业困难、交通堵塞、住房拥挤、空气污染等一系列弊病,不能成为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出路。而中等城市与农村距离依然过远,在城市经济发展缓慢、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同样难以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相比之下,小城镇数量众多,分布最广,具有距离农村近,可以兼顾二、三产业和农业,可以充分利用民间投资等优势,可以有效地降低城市化进程中的风险和成本,能够容纳最大数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并创造就业机会。 因此,根据国情原则,积极发展小城镇仍是我国目前城市化道路的最佳选择。当然,我们同样应考虑经济原则。一般而言,城市规模越大,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率就越高,其聚集经济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也就越明显。据统计,大城市的投入产出率要高于中等城市,而中等城市的投入产出率则要高于小城市和小城镇。因此根据成本 — 收益原则,大力发展大中城市才是最为有利的选择。但发展大中城市却存在投入成本大、风险高的问题,在我国目前资金仍很紧缺的情况下,不宜大力提倡发展大中城市。综合以上两条原则,我国目前最合适的城市化道路是:大中小城市并举,以发展小城镇为主,同时要分阶段、分区域确定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城市化道路。 (二)分阶段确定我国不同时期的城市化道路。在城市化的第一阶段(2001-2030年),即近期阶段,由于我国正面临着农村人口多、总量大、转移任务重,同时经济基础依然薄弱,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可优先发展小城市和小城镇,降低城市化成本,实现初步城市化。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逐渐增多,则应坚持成本 一 收益原则,注重城市的梯度成长,将小城镇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小城市,小城市中的一部分发展为中等城市,中等城市中的一部分培育成大城市。从远期来看,即在城市化的第二阶段(2031一2050年)则宜走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大、中、小城市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都是不可缺少的,在功能上也是互补的,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经济上讲,我国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和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一般是省级区域经济中心,200万人口以上的超大城市多数是跨省的区域经济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而50万人口以下的中小城市多数是制造业的主要载体。至于小城镇则是农村和城市的结合部。是城乡一体化的载体。 (三)分区域确定不同地区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在选择城市化道路还应考虑到区域差异问题。目前东部地区拥有大城市(含特大、超大城市)共42座。平均每个省市达3.5座,针对东部大城市数量偏多,城市过于拥挤的情况,采用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方针,比较符合东部的区情。但在西部地区情况却不一样,西部地区共有大城市(含特大、超大城市)共9座。平均每个省市还不到一座。如果我们一味地限制西部大城市的发展,不仅会造成大城市本身规模效应的巨大损失,还会严重削弱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许多远离大城市的农村地区只能成为被现代文明遗忘的角落。因此在西部宜选取合理发展大城市、积极发展中等城市、适当发展小城市的城市化发展方针。中部地区剩余劳动力过多,城市化道路应采取大中小城市全面发展、乡村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相结合的方针。当然,以上分区域确立的城市化道路只是就整体而言,由于东、中、西部地区内部情况复杂,各地区的内部省份甚至各省份的地势不同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与本身区情相适合的城市化道路。 三、加快产业结构的转换与升级,促进城市化与工业化、非农化的协调发展 一般而言,工业化水平和非农化水平越高,其城市化水平也会越高。但在我国却出现了城市化水平与工业化水平、非农化水平不协调的现象。具体地说,我同出现了了低城市化水平和和高工业化水平及高非农业化水平的局面。究其原因,是我国的产业结构存在许多问题,不能有效促进城市化发展所致。因此,加快产业结构的转换与升级,是促进城市化与工业化、非农化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 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产业内部,特别是工业内部技术结构的升级。二是三大产业之间比重的转换。在调整工业内部技术结构时,重点要调整轻重工业的技术结构。目前,我国出现了轻工业的比较生产率高于重工业这一有悖于经济发展常规现象。1996年,我国轻重工业比较劳动生产率之比1.08:0.95,比日本1988年的轻重工业比较劳动生产率之比0.74:1.13形成鲜明对比。我国轻重工业技术结构不合理的必然结果是:应该实现快速技术进步的重工业没有相应地实现技术进步,劳动生产率低,国际市场竞争力弱。应该大规模吸纳劳动力的轻工业技术进步快,吸纳劳动力能力有限。因此,在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应努力发展深加工工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加速重工业的技术进步提高工业的整体素质,提高制造业产品的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在中小城市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在努力发展为大中城市重工业配套的产业外,更重要的是要发展轻工业。并且,在轻工业的发展中,可以充分发挥其劳动密集型特性,以丰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来替代稀缺的资金资源,发展劳动密集型的轻工业,扩大就业机会,为更多的国民能够参加到工业化的行列中创造条件。 在三大产业之间的比重转换上,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1994年我国第三产业仅占GDP的32%,而全世界平均水平达53%,发达国家更是高达59%。第三产业发展迟缓已成为我国城市化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我国第三产业急需有一个突破性的发展。而在发展第三产业时,近期需解决好以下一些问题:第一,实现非企业型、行政管理的第三产业向企业型、市场调控的第三产业的转化。第二,实现隐性的第三产业向显性的第三产业转化。我国第二产业中的大部分企业中存在着第三产业功能。“企业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到实现隐性第三产业向显性第三产业转化,第一步应将服务设施向社会开放,将其推向市场;第二步应实行独立经营、自收自支,完全社会化、市场化。第三,实现投资主体的单一化向多元化的转化。我国发展第三产业的最大限制是资金问题。要解决资金问题必须广开筹资渠道,实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充分利用政府和民间等多方面投资渠道来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第四,实行非平衡发展战略,确定第三产业的发展重点,优先发展第三产业中的主导部门。第五,通过劳动力的存量调整方式和增量新组方式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所谓存量调整就是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把剩余劳动力以多种方式从事第三产业,特别是要引导新的劳动力从事第三产业的短线服务,使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第六,促进第三产业市场规范化。由于我国第三产业市场发育程度低,法制不健全,迫切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节,使之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四、区域协调、优势互补、政策配合,联动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一)区域协调、经济联合、优势互补,联动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 中国在经过20几年不均衡发展之后,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1998年西部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为东部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41.5%,东西部农民人均收入的比例从1980年的1.28:1扩大到1998年的1.95:1。西部落后不仅造成了西部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低下,而且也造成了内需不足,阻碍了东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不仅有利于西部地区本身的发展,而且也有利于东部沿海地区的持续快速增长。那种认为开发西部必然会牺牲东部利益的观点是错误的,只有实现全国各地区的协调发展,才能为东部的飞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实现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应从各地区的实际出发,发挥优势,互助合作。具体而言:东部地带应发挥区位优势、经济优势、科技优势和智力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利用国外资源和技术,扶持发展技术含量高、创汇高、附加价值大、能源原材料消耗低的新兴产业和产品,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 中部地带要利用其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充分发挥承东启西的作用,一方面依托储量丰富、匹配条件好的优势资源。接纳东部地带转递过来的传统资源指向型产业,不仅有利于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而且还使东部地带腾出力量和发展空间,支持它完成产业结构高级化的任务;另一方面,加强同西部地区的联合协作,利用其技术力量强的优势帮助开发资源,共同修建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培育区域市场,促使商品和生产要素的流动。西部地带要立足于优势资源的开发,同时也要发展适度的加工工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并发展同临近国家的经济技术使用与交流。此外。过要发挥“三线”企业的资产存量、技术优势,加强改造使之成为高技术产业的生长点和突破口。在经济联合的个体模式上,可采取:一、东部资金、技术 + 中西部基础设施的联合模式;二、东部大公司 + 中西部大农业、大市场的开发模式;三、东部的优势企业 + 中西部的相关产业、优势资源的股份合作模式;四、东部的资金 + 中西部的“三线”企业的联合模式;五、东部观念 + 中西部的政策重组模式。只有实现东中西部地区的共同发展,才能为城市化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联动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 (二)政策倾斜,加速两部城市化进程 西部城市化水平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甚至也落后于中部地区。1997午东部城市化的水平为从34.9%,中部为30.0%,西部仅为24.9%。西部城市化水平比东部低10个百分点,比中都低5.l个百分点。城市化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严重影响了我国城市化整体水平的提高,因此,加速西部城市化是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一项重要内容。西部城市化水平之所以落后于东中部地区,有政策因素、区位因素和经济因素等原因。我们应积极探寻行之有效的对策,加速西部城市化进程,推进我国城市化整体水平的提高。首先,国家应对西部城市建设实行倾斜政策,将部分转移支付用于西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西部大中小城市的吸纳能力。其次,国家应视西部为特殊情况,适出降低设市标准,将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城镇培育成新兴城市。同时,应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农民到城镇安家落户。最后,最重要的是国家应对西部地区实行优惠政策,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加速工业化进程,提高工业化质量,为城市化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五、发展农村经济,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切实提高农民收入,为推进城市化打下坚实基础 农业是城市化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农业发展不起来,城市化将失去坚实的基础,终将成为“无源之水”,迟早会枯竭的。农业的发展和供给能力的增加是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首要前提,我国是人口众多,耕地资源相对紧缺的大国,又不可能主要借助别国输入农产品来维持城市化进程,而必须在本国农业发展的基础上来推进城市化的正常发展。那么,如何才能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呢?其基本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在坚持高产即粮食等基本农产品总量供求基本平衡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和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促进我国农业增长由数量型真正转变为质量型、效益型,实那农业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换。 (二)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大好处是,可以将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联成一体。多层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使农民不仅能获得生产环节的收益,而且能获得加工、流通等后继环节的收益,从而较大幅度地增加农民收入。 (三)全面实施科教兴农方针。农业科技开发和成果运用应当紧密结合实际需要。尽快形成生产力,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在农业发展中的贡献率,推动我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更快发展,使经济效益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建立在科技进步的坚实基础之上。 (四)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与农村其他改革相比,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至今尚未取得比较理想的进展。应当加快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步伐,建立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健全市场制度,实行规范运行,使农产品价值和农民增收能够顺利实现。 (五)保持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乡镇企业是安置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主要载体,也是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来源。农村具有丰富的农产品原料资源,发展农产品加工是乡镇企业的天然优势。乡镇企业要适应市场需求,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把发展农产品作为一个重点产业来抓。尤其在粮食生产区、牧区等资源优势突出的地区,乡镇企业发展应当以农产品工业为主。同时,继续发展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更多的剩余劳动力,把发展乡镇企业与增加农民收入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六)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与减轻农民负担结合起来,以期取得好的实际效果。从2000年起,在部分地区农村进行的税费改革试点,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六、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增强城市吸纳能力 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获得巨大的成就。仅以世界7%的耕地养活世界22%的人口。但由于人多地少,农村释放出来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对城市化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推力。现在,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增加城市就业,增强城市吸纳能力。 (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快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使之真正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富有竞争力和商力的好济主体。改样,企业在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驱使下,必然会彻底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方式,大大减少企业办社会的非经济行为,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社会条件。对于乡镇企业,除了资源将向极强的产业(如小水电、小采矿等)及服务业外,应鼓励其尽可能地集中到小城镇发展,以便获取外部规模经济效益,使乡镇企业的发展真正走向正规的工业化之路。为此,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在区位条件良好的小城镇建设工业小区,筑巢引凤,对集中到小城镇发展的企业在贷款时给予适当的优惠等。 (二)确立城市支柱产业和专业化部门的主导地位。尽快消除城市经济发展中“大而全”、“小而全”现象,确立支柱产业和专业化部门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并加强各城市之间的商品贸易往来和经济技术合作。大城市经济是现代化城市经济体系的龙头,在把第三产业作为重要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的同时,也要加速大城市制造业结构的调整,要尽快改变“大而全”的格局,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在制造业中,可以选择3 一4个支柱产业,以若干个大型企业集团为核心加以重点发展。这样可有集中力量对支柱产业的技术进行研制、开发,提高优势产业在全国、甚至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使大城市真正发展成为我国城市经济现代化的先锋力量。 中小城市是大城市与小城镇联系纽带,我国需要建设一批富有特色、专业性强的中小城市,每一个城市集中发展l 一2个工业或产品,这些产品的选择可以建立在加工地区优势资源的基础之上,也可以与其附近大城市相联系,加入大城市现代产业的循环,成为大城市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小城镇经济的发展需要减小“土”味,增加现代经济内涵,不仅需要把乡镇企业纳入大工业发展的轨道,而且也需要把小城镇经济逐步纳入城市现代产业发展的轨道。“离土不离乡”和“离乡不离土”都不是小城镇发展的良好选择,“离土又离乡”才能使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真正走上现代化发展之路,中国的城市化才能够真正得以发展并富有后劲。 七、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拓宽城市建设资金渠道 我国在加速城市化进程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是城市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我国今后几十年平均每年将转移1200万人口。需城市建设资金1200亿元,单靠国家财政来负担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改革城市建设制度,拓宽资金渠道,才有可能增强城市吸纳能力,否则只会出现城市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局面。传统的城市建设体制下国家是城市建设的唯一投资主体。对享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居民往往只象征性的收取一些费用。国家财政对注入公共基础设施企业和机构的补贴数额巨大,往往造成财政枯竭,资金匮乏,无力再进行新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改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业面临的窘境,使之适应大量农村转移来的人口对基础设施的要求,必须在以下两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业建设中,要更广泛地运用商业原则。首先,要建立“使用者付费”机制,改变以往那种由政府补贴少数城市居民,廉价使用城市基础设施,但实际上排除了更多人享用基础设施的局面,确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有必要的资金来源。其次是在决定谁做基础设施的供给者方面采取更灵活的态度。通过运用经营业绩协议,管理合同和服务合同等新的组织管理形式,将原有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业的政府部门企业化。根据“使用者付费”所得到的收入来制定完善可行的预算。并赋予这些企业管理和财务上的自主权。而政府只在必要时,提出企业必须达到的社会目标。并明确予以资金支持。如果可能,应当积极引入在政府管制下的私人部门直接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从而加强激励机制,提高这些部门的管理和融资能力。 (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措建设资金。除了采用银行贷款、土地有偿使用等筹资渠道外,还可采用证券化集资。所谓证券化,就是以证券手段为城市开发融通资金。从而打破城市建设单纯由国家投资的传统体制,把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手段应用于城市建设之中。证券化集资包括发行国家债券、开发公司债券、单项工程债券和其它金融债券。证券化的推行将能在两个方面取得积极贡献:其一是为城市建设发掘到一座可能是取之不尽的“金矿”,使滞后的设施水平有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大幅度提高,从而大大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并有力推动城市现代化的进程;其二是为民间资金找到投资渠道,引导合理消费,使稀缺的资源 — 资金得到最佳配置。 以上对策是针对我国现阶段城市化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障碍而拟出的。无庸置疑,积极推进城市化发展,还需要其他方方面面的配合。首先,必须在继续深化改革,保持开放,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系,以及保持政局稳定,经济稳定增长的大前提下进行。否则,加速城市化只能是一句空话。其次,加快城市发展还需要国家的人口政策相配合,继续执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改策,并对城市和乡村一视同仁,确保城市和乡村的人口自然增长相协调,才有可能实现城市人口的净增长超过农村人口的净增长,积极的人口转移政策不至于继续被农村的高出生率所抵消。最后,加快城市化进程,还需要人们从思想上转变观念,抛弃传统落后的思想,逐步加快生活节奏,融入现代城市文明中去,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我国早日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济身于世界强国之列。追问

你好像煞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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