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不仅表现在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制度不统一, 也表现在行业与行业之间的制度不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统一,又集中 表现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率与支付标准上不统一;我国现阶段各地区、 各行业养老保险基金缴费率在20%-30%之间不等。
2、企业养老保险金收缴困难。足额征收养老保险金,是养老保险制 度能否正常运作的关键所在,而企业养老保险金收缴极其困难,表现为拖 欠企业户数多,拖欠金额大,拖欠时间长,致使许多地方养老保险金收不 抵支,严重影响养老金的发放。
3、国家对企业养老保险只出政策不出钱,使养老保险举步艰难。养 老保险基金应是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但现实情况是三方 出资都较困难,而国家财政出资更加困难,这是由于近十年来各地财政收 支状况较差,财政入不敷出,财政收入都难以维持经常性支出。
扩展资料:
主要表现在:
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不 统一,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管理是按照养老保险的不同对象分部门、分行 业进行,既有劳动部门、人事部门、民政部门进行管理,也有煤炭部门、 邮电部门、金融部门以及供电部门等分行业进行管理。
使养老保险政出多 门、多头管理,政策不协调现象极为严重,也使养老保险资金分散,调剂 性较差,不利于充分发挥养老保险的作用;二是养老保险机构既是行政管 理机构,又是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集三权于一体,不利于我国养老保险 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