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一、隐患排查包含在安全检查里面
二、安全检查不带有任何目的性,检查范围广。隐患排查带有目的性,主要针对公司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
检查:为了发现安全环保生产问题而查看。检查,经常与“执法”相关联,现在经常用“执法检查”这个说法。检查出的问题,一般和考核挂钩。
排查:为了发现安全环保生产隐患而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逐个审查。排查出的隐患,一般先给出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才会考核。其中,属于有关文件中未作明确要求但在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来的隐患,被查出单位可以与排查人员进行探讨,可以提出进一步论证。
隐患分类归纳如下:
(1)火灾(建筑物、非挥发性燃油、非粉尘状的可燃物质):
(2)爆炸(火药、可燃性气体和空气混合、可燃性粉尘、锅炉压力容器);
(3)中毒和窒息(有毒物质引起的急性中毒与窒息);
(4)水害(水库险情、矿山透水、淹井);
(5)坍塌(建筑物倒塌、井巷冒顶、片帮);
(6)滑坡(企业、居民周围的山体进裂、滑坡、泥石流);
(7)泄漏(有毒、放射性物质泄漏);
(8)腐蚀(强烈腐蚀性物质暴露);
(9)触电(高压电);
(10)坠落(高平台、支架上);
(11)机械伤害(机械设备老化、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失灵);
(12)煤与瓦斯突出(煤矿井下煤与瓦斯突出);
(13)公路设施伤害(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
(14)公路车辆伤害(汽车失灵或超负荷),
(15)铁路设施伤害(危轨、危桥、危险的铁路隧道、无效的通讯);
(16)铁路车辆伤害(火车零件失效和失灵);
(17)水上运输伤害(船舶运输途中);
(18)港口码头伤害隐患(港区、码头);
(19)空中运输伤害隐患(飞机运输途中);
(20)航空港伤害隐患(航空港内设施,起飞前的飞机);
(21)其它类隐患(不能用以上类型分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