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规定没有签字同意这一条,按照规定条件合格即可迁移户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迁移:
一、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二、地农业农业户口人员与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结婚,申请来市投靠配偶入农业户口的。
三、原本末配偶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本人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原配偶的父母或仍居住在原配偶生前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且其达到规定的夫妻投靠入户结婚年限的。
追问我们这里必须要镇,村,组签字才能迁入户口,所以才有了签不分配的协议,并不分配土地补偿费
合法也要镇村组签字才能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