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农村户口,再婚后婚迁被村干部要求签署不分配协议,并不分配土地补偿费,合法吗?求助

如题所述

户籍管理规定没有签字同意这一条,按照规定条件合格即可迁移户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迁移:
一、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二、地农业农业户口人员与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结婚,申请来市投靠配偶入农业户口的。
三、原本末配偶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本人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原配偶的父母或仍居住在原配偶生前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且其达到规定的夫妻投靠入户结婚年限的。追问

我们这里必须要镇,村,组签字才能迁入户口,所以才有了签不分配的协议,并不分配土地补偿费

合法也要镇村组签字才能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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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5
我也是这样的情况,也没分配。准备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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