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五环中的黄色代表亚洲,因为亚洲的多数人(尤其是东亚和东南亚)是黄色人种。
奥林匹克标志,由五个奥林匹克环组成,可以是一种颜色或几种颜色。若用彩色,五环的颜色规定为蓝、黄、黑、绿、红,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黄、绿环。
奥运五环,有五种颜色,分别代表一个大洲。蓝色代表欧洲、黑色代表非洲。红色代表美洲。绿色代表澳洲。奥运五环代表着奥林匹克友谊的精神及全世界运动员之间的平等。
奥运会旗帜,规格长3米,宽2米,除了五环标志以外,以白色为底,象征纯洁。
扩展资料
奥林匹克标志最早是根据1913年顾拜旦的提议设计的,起初国际奥委会采用蓝、黄、黑、绿、红色作为五环的颜色,是因为它能代表当时国际奥委会成员国国旗的颜色。
1914年在巴黎召开的庆祝奥运会复兴20周年的奥林匹克全会上,顾拜旦先生解释了他对标志的设计思想:
“五环———蓝、黄、绿、红和黑环,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的五大洲;第六种颜色白色———旗帜的底色,意指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
因此,作为奥运会象征、相互环扣一起的5个圆环,便体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思想。它代表着奥林匹克友谊的精神及全世界运动员之间的平等。
六种颜色(包括白底),则代表着当时全世界各国国旗的颜色,如瑞典的蓝色、黄色,希腊的蓝色、白色,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比利时、意大利及匈牙利的三旗,西班牙的黄色、红色,以及巴西、澳大利亚和日本,可说是一个真正的国际性的颜色标志。
奥林匹克会旗和标志的颜色,系顾拜旦以它们能概括各会员国国旗的颜色而选定的。但以后对这五种颜色又有其他解释。
1979年国际奥委会出版的《奥林匹克评论》(第四十期)强调,会旗和五个环的含义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
黄色代表亚洲。
奥林匹克标志是由皮埃尔·德·顾拜旦先生于1913年构思设计的,是由《奥林匹克宪章》确定的,也被称为奥运五环标志,它是世界范围内最为人们广泛认知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
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有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是黄、绿环。整个造形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
奥运五环中黄色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蓝色代表欧洲,红色代表美洲,绿色代表大洋洲。
扩展资料:
奥运五环是奥林匹克的标志,奥林匹克的精神是相互理解、友谊长久、团结一致和公平竞争。参与原则是奥林匹克精神的第一项原则。
奥林匹克是一种竞技精神。奥林匹克精神是一种“更快、更强、更高”的自我挑战精神,同时它也是公平、公正、平等、自由的体育竞技精神。奥林匹克包含的这种自我挑战精神和公平竞争精神构成了当代人类自我完善和社会交往的基石。
奥林匹克是一种生活态度。奥林匹克精神强调人通过自我锻炼、自我参与而拥有健康的体魄、乐观的精神和对美好生活的热爱与追求。这种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是我们拥有完全自信和战胜一切挑战强大动力。
奥林匹克是一种人生哲学。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主义是将身、心和精神方面的各种品质均衡地结合起来,并使之得到提高的一种人生哲学。”
奥林匹克将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融为一体,使人们身体与心灵,精神与品质得到完满的和谐,使人类的潜能与美德得到充分的开发,它是迄今为止人类最优良、最完善的生活哲学。
奥林匹克是一种和谐,自由,健康,积极的现代伦理。奥林匹克主义所要建立的生活方式是以奋斗中体验到的乐趣、优秀榜样的教育价值和对一般伦理的基本推崇为基础的。
奥林匹克精神中的伦理价值是对人的潜能与自由创造、人类的文明与优良秩序的最大尊重与倡导,是对人类一切优良道德价值与伦理规范的继承与发扬。它引导人们追求一种最为优化的生存与发展的伦理观念,这种伦理观念是人类与环境协调共处、个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证。
奥林匹克运动是一种人类文明的共同遗产。热烈兴奋的比赛、青年志愿者的培训、体育场馆的兴建、城市规划的构思、精彩纷呈的艺术表演、覆盖全球的赛事转播与收看都成为宝贵的奥运遗产。在全球化时代,奥林匹克运动已成为各国文明与文化共同进行精神创造的盛会。
今天,奥林匹克已经成为全人类的一种共同的愿望、一种共同的期待,一种共同的祝愿。它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丰富,不断增添新的内涵,成为人类不断创新、不断增长的宝贵精神文化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解读奥运五环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黄色代表亚洲。奥林匹克旗帜五个不同颜色的圆环(天蓝色代表欧洲,黄色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草绿色代表澳洲,红色代表美洲)连接在一起象征五大洲的团结,象征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友好相见,欢聚一堂,以促进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由皮埃尔·德·顾拜旦先生于1913年构思设计的,是由《奥林匹克宪章》确定的,也被称为奥运五环标志,它是世界范围内最为人们广泛认知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
扩展资料: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会旗、奥林匹克格言和奥林匹克会歌的产权属于国际奥委会专有。国际奥委会可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使奥林匹克标志、旗、格言和会歌在各国和国际上获得法律保护。
奥林匹克会旗于1913年由顾拜旦亲自设计,长3米,宽2米。1914年为庆祝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恢复20周年,在巴黎举行的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上首次升起。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正式采用。奥林匹克会旗上面是蓝黑红三环,下面是黄绿两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奥林匹克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