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辞工书一个多月月主管说话不算话说让我走的时间可到了又说没人不批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2-04
如果没有过多的财务牵连,可自行离职。
如果有合同约束则另当别论,可以找领导好好沟通一下,既然你都想走了,他们应该也不会太强留了
第2个回答  2013-12-04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只是尽告知义务,无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或批准。
第3个回答  2013-12-04
那看你是做什么的了,我以前也是这样,我就一直辞工了,还是批下来了
第4个回答  2013-12-04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可以无条件辞职的,个别特殊岗位除外。你可以找主管沟通,实在不行可以找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
第5个回答  2013-12-04
您好!已经提交书面申请的话可以离开公司。可以带着证据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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