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有隐形的吗?
追答这些飞机均不符合隐形标准。
特别说明:B1B具有所谓的“准隐身”能力,其雷达有效反射面积相当于B1A的百分之一,但仍未达到目前所认为的至少反射面积小于0.1--0.5平方米的隐身技术临界点。
详细解释:
这些型号的轰炸机都是基于50--80年代的技术发展而成的,其基础设计均未考虑到隐形的需要。
作为一个特殊的例子,美国空军的B1(也就是B1A)轰炸机原先为2倍音速的高空突防战略轰炸机,后来由于前苏联的防空导弹技术和防空军的米格25/米格31的发展,使得美国空军重新在B1A的基础上改进出了B1B,这个型号的轰炸机采用了低空突防的方式,以规避苏联防空力量在中高空对轰炸机的威胁。改进主要对轰炸机的发动机进气口和部分气动外形进行了修整,最高速度从2倍音速下降到1.25倍音速,雷达反射面积下降到原先的百分之一的级别。
对于隐身轰炸机来说,超音速并非是突破敌军防线的必要条件,不被发现是第一位的。
未来,对于超音速隐身轰炸机的需要还是存在的,这是基于长程快速打击的战术需求所决定的。但如果采用超音速飞行,则面临很多技术问题。首先,目前的隐身战机的复合材料的使用温度不能超过260摄氏度,这就限制隐身飞机的飞行速度不可以超过2.5倍音速,否则由于高速导致的气动加热将导致飞机表面复合材料的损坏。
如果未来的超音速隐身轰炸机的速度需要达到2.5倍乃至3倍音速以上,则目前的任何复合材料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耐气动加热高温性能不够),而采用钛合金和铁镍合金作为蒙皮材料,又无法满足雷达隐身的要求。
结论:基于目前的材料,发动机等技术,可以发展最高速度2--2.5倍的隐身轰炸机,但无法发展更高速的隐身轰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