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店面转让的退股问题

各位大们好:
我是一家发廊的股东,现在就这样一个疑问,希望各位大大能帮我解答下!因为我们是股份制的,而在当初入股的时候,大股东和我签合同的时候是答应我,如果这家店亏本的话我不用负责,也就是说亏本和我无关!而自从我入股以来店里从我6月入股直到如今都是亏本状态,还有就是店里以前的外债情况在我入股的时候也没给我说清楚!这样的情况我有没有权力要求退股?
还有就是如果这家店涉及到转让或倒闭的话,我的股份会不会受到影响?提这个问题的前题是,《合同上写着亏本与我无关》!希望各位能给我专业精确的解答!谢谢!

1、合同约定:店面亏损你无需承担亏损是有效的,大股东也会执行的。2、在签约入股前,你没有很好了解该店的债务、管理及盈亏等情况,就贸然签字入股,其责任完全在你自己;后果当由你自负。3、关于退股问题,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大股东又不同意你退股,你自己有找不到合适的、愿意接受你股份转让的人,则你的退股就无法实现。4、如果该店因故(扭亏无望、难以为继等)以低于总股本价转让或破产清算,届时你将以你持有的股份额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追问

那如果我要求退股应该怎么做才能使我不受损失呢?

追答

如果合同有约定,可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大股东同意你退股也可;如果大股东不同意你退股,你自己又找不到合适的、愿意接受你股份转让的人,则你的退股就无法实现。如果出现上面第4条的情况,你的损失或不可避免。

追问

哦!谢谢哈!真没有其它办法了吗?

追答

如果你有能力接管、自己独立经营,并改变目前的亏损情况。或许是一线生机

追问

哦!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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