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们好:
我是一家发廊的股东,现在就这样一个疑问,希望各位大大能帮我解答下!因为我们是股份制的,而在当初入股的时候,大股东和我签合同的时候是答应我,如果这家店亏本的话我不用负责,也就是说亏本和我无关!而自从我入股以来店里从我6月入股直到如今都是亏本状态,还有就是店里以前的外债情况在我入股的时候也没给我说清楚!这样的情况我有没有权力要求退股?
还有就是如果这家店涉及到转让或倒闭的话,我的股份会不会受到影响?提这个问题的前题是,《合同上写着亏本与我无关》!希望各位能给我专业精确的解答!谢谢!
那如果我要求退股应该怎么做才能使我不受损失呢?
追答如果合同有约定,可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大股东同意你退股也可;如果大股东不同意你退股,你自己又找不到合适的、愿意接受你股份转让的人,则你的退股就无法实现。如果出现上面第4条的情况,你的损失或不可避免。
追问哦!谢谢哈!真没有其它办法了吗?
追答如果你有能力接管、自己独立经营,并改变目前的亏损情况。或许是一线生机
追问哦!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