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刑事案子能调解吗?整个时间都一年了
什么意思?
就是在审查一下证据
通知是开庭,会不会宣判啊?
我这是刑事案子
民事 刑事同理的,都需要再次开庭进行法庭调查或者法庭辩论;需要再次开庭的原因有很多;举例:1、第一次开庭被迫中止;2、第一次开庭有需要进一步调查清楚的事实;3、第一次开庭时间过长,无法一次性完成全部开庭流程。等等
到8月12日在法院的时间就六个月了,第一次开庭法院启动了排非程序,检方拒不提供同步录音录像到现在,法院也一直不宣判,通知11号开庭,不知为哪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