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时代我国是个农业社会,主要财富来源于土地,所以总是要对土地下功夫。富有者努力扩张土地,贫贱者总有困难,无法过得去时也只能抛弃贩卖土地。
加上收缴问题,贫贱者为了减少被收缴的额度,经常挂名于一些特权人士,把土地挂给这些免税特权者,从而享受更低的收缴,成为“租户”,比如国家收2成,但租户是交给住家一成,这就活生生少交了一半,要划算的多。但这样有两个问题。1是土地权转移给了别人,以后仰人鼻息,不讲究的人几代之后就把你撵走了,或者加租;2是国家收不到税了,但迫于战争,工程或天灾不得不加税,那么又增加了逃户和转化租户的速度。
而最艰难的是,这种行为受利的是这些地主,这些地主偏偏是那个时代文化最丰富,思想最先进的知识阶层,所以他们不可能挖自己的坟墓,只能搞一些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比如让国家垄断盐丝绸之类的,从而弥补国库,但不解决本质问题。有先进者看到了问题的所在,但因为他站在了知识阶层的利益对立面,下场也都很惨。也有人定了很不错的政策,比如根据人头收税,强行规定亩数等,但上有正策下有对策,这种违背了最有力量的知识阶层利益的正策完全执行不下去。
这就是为什么频繁,周期性的产生农民起义的原因。但随着建国之后土地国有化,这个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任何人没有权利把你的土地随意卖给别人,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