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局做完笔录后,过了几天又来通知去签字?是为什么,不是坐笔录的时候签了吗?这个可以不去吗?

如题所述

  如果当事人是行为人,在公安机关做完笔录后,过了几天又通知去签字,说明案件要处理了,通知去签字,是下达告知和处罚决定,需要当事人签字。
  如果当事人不去,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到案。
  如果当事人是受害人,则通知去签字,说告知案件已经处理,需要在送达回执上签名确认收到处理结果。
  如果是证人,或者其它知情人,公安机关通知去签字,说想变更证言,这时,当事人完全可以选择不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07
去签,不过签名的时候看清楚内容是否和你所讲相符,相符就签,不相符就不签追问

我是证人,我同事打架,然后让我去做笔录,字什么都签过了,这次又通知要过去,我可以不去吗?

追答

还是去吧,配合一下,只要实事求是就没什么问题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05
要去,不过你可要看清是不是上次的那份文件
第3个回答  2015-09-05
一定要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