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被抓先去拘留所还是看守所

如题所述

视具体情况而定,行政拘留就是进拘留所,刑事拘留就进看守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扩展资料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如果亲友被关押在看守所就表明他涉嫌刑事犯罪,必须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三个阶段,所以关押的时间较长,一个刑事案件从拘留到出判决快的三个月。如果亲友被关押在拘留所就表明他只是接受治安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最长关押时间是15天,即使是数种违法行为并罚也不会超过20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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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8
大家常常会在生活中听到谁谁谁又被拘留了,拘留是公安局对当事人进行的一种短暂性的扣押和扣留行为,拘留一般都是扣押在拘留所而不是看守所。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主要在管理的机关,承担的司法任务,关押的人员,适用的情形,关押的期限等方面有区别,具体的区别如下: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是个中转站,法院审判、定刑之前,犯人所暂时关押的地方。正常情况下,有个法定期限,被拘押者在看守所只做短暂停留要么很快释放,要么很快判刑转往监狱服刑了。 看守所是各级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设立的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 它的职责是担负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管教育工作,并执行剩余刑期不满一年的罪犯的刑罚,和执行被判处拘役罪犯的刑罚。 它的主管机关是相应的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在看守所均设有派驻机构,专门进行法律监督。
拘留所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关规定而设置的羁押场所,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管理,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拘留所最多只能拘留15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2-11
涉嫌犯罪就会被关到看守所,治安案件就关在拘留所
第3个回答  2014-02-11
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有监狱、看守所。看守所关的是拘役、短期刑。被羁押、拘留的一般也是关在看守所。所以我想你指的『拘留所』应该也可叫看守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2-12
当然是看守所,嫌疑人刚刚进去还要脱光了检查肛门生殖器冲冷水消毒,坐板背监规强制劳动,做不到的挨打,自己脱光裤子被号长用鞋板打屁股500板。屁股好多天痛的不能坐,生不如死。天天吃不饱。
前10天每天盘腿坐着8个小时不准动,否则挨打,坐板时要背几十条监规和行为规范,背不出来也要挨打受罚。
坐板时间长了屁股会非常痛,很多人出来以后屁股上会留下黑色的痕迹,屁股像挨板子打过一样。我以前在里面关押过,嫌犯必须绝对老老实实,不敢随便动一下。看守所完全没有任何自由,大小便也要喊报告,不批准就不能上厕所。每个人都要强制劳动,每天10--12小时以上,完不成会挨打,塑料管狠狠打几十下屁股,屁股会痛的不敢坐,二十多个人住在一起,大小便也在囚室里面,臭气熏天。一般做打火机,皮包,工艺品加工。完不成劳动量就受惩罚,拼命也要干完,都怕挨打,吃不饱,每天是煮白菜,条件非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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