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谱中,用以表示音的高低及相互关系的基本符号为七个阿拉伯数字,即1、2、3、4、5、6、7,唱作do、re、mi、fa、sol、la、si,称为唱名。
音符: 1、 2 、3、 4 、5、 6 、7
唱名: do、 re 、mi 、fa 、sol 、la 、si
在简谱中,不论基本音符是高音还是低音,七个阿拉伯数字所表示的唱名是始终不变的。在简谱体系中,如果将 1→ i或i→ 1之间的音像阶梯一样按高低次序进行排列,称为音阶。顺方向 1→ i,一个音比一个音高;逆方向 i→ 1,一个音比一个音低。
简谱中,1、2、3、4、5、6、7这七个基本音符,不仅表示音的高低,而且还是表示时值长短的基本单位,称为四分音符,其他音符均是在四分音符的基础上,用加记短横线"-"和附点"·"表示。
扩展资料
起源:
数字简谱的雏形初见于16世纪的欧洲,那时有一个天主教的修道士名为苏埃蒂;他用1、2、3、4、5、6、7来代表七个音来写谱教歌,尔后写了一本小册子名为《学习素歌和音乐的新方法》,那时西方人极注重发明创造和版权等个人成绩,才被记载入史册。
18世纪时法国人,名卢梭;1742年在法国巴黎向科学院宣读了一篇论文《音乐新符号建议书》再提这“数字简谱”。18世纪中叶此后,又有一批法国的音乐家、医生、数学家等把“数字简谱”加以整理,完善。
19世纪,经过P·加兰、A·帕里斯和E·J·M·谢韦3人的继续改进和推广,才在群众中得到广泛使用。因此这种简谱在西方被称为“加—帕—谢氏记谱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简谱
简谱12个基本符号,原来它们表示这些意思,你真的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