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失信情形 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向法院报告其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的,就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拓展资料:

失信,指背约;不守信用。语出《国语·晋语四》:"得原而失信,何以使人?"

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消息显示,今年我国将扩展10个失信联合惩戒领域,实现守信联合激励的新突破。

指背约;不守信用。

①《后汉书·南匈奴传》:"﹝元帝﹞见大惊,意欲留之,而难於失信,遂与匈奴。"

②《梁书· 韦放传》:"放曰:'吾不失信于故友。'"

③宋 文天祥《自序》:"二十日至高亭山,诘虏帅前后失信,虏帅辞屈。"

④闻捷 《海燕》:"我对参谋长从不失信。参谋长对人更守信用。"

⑤明 冯梦龙 《喻世明言》第一卷:"把伞儿放在楼梯边,走上楼来,万福道:'大娘,前晚失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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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30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失信情形指的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财产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向法院报告其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的,就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我国的执行程序中也有财产报告制度,除《民事诉讼法》规定外,《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财产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法进行了规范。

此外,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报告财产的时间、报告财产令的内容、被执行人应报告的内容、财产变动的内容、补充报告的时间、法院的核实义务和申请人的相对知情权、拒不报告和刑事处罚的衔接、终结报告的条件等几方面进行了细化。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目前版本为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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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09

一、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向法院报告其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的,就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

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包含以下情形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有什么限制

首先,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其次,这类人群还将被限制高消费,具体限制在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三、债务免除的条件是什么

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

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

2、免除意思要向债务人表示

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因债权人不得任意处分其债权,故不得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务人因纯获利益,且债务人的处分能力与免除的效力无关,所以即使债务人行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拓展资料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参考资料:华律网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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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8-12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向法院报告其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的,就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失信情形是指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形,这里面的被执行人也俗称老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拓展资料:

涉及对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被执行人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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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4-12-12
你好

对于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有财产报告义务,对于有财产而拒不执行的,会列为失信人员名单。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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