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生证明可以上户口吗

如题所述

没出生证明,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会有不同的登记户口的处理方法。下面详细解释:

一般会是以下几种情况:

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

2、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

3、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

4、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接养育的。

第一种、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第二种、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第三种、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如果不是合法领养的,就不具备上户口条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种、养的弃婴,首先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是弃婴后且确定无人认领,才能建立领养关系,之后可以按照户籍办的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是不能上户口的,可以想办法补办出生证明再给孩子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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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29
  现在的未婚生育、没有出生证明等问题的孩子,都可以做上户鉴定就能把户口上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有的地方公安派出所还与计生部门“沟通”,在办理户口时还要出具计生证明。
  既然孩子是在家生的,你可要求当地计生部门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一份证明,证明孩子出生的日期等情况,然后你和你的配偶一起执结婚证、户口簿、各自的身份证到当地县级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明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1
户口是可以上,但不一定能上到你那里,小孩出生到现在几个月了,你有在小孩出生时到你所在的地方申报吗?如果没有那可能就有些难办,因为有些地方是不可以说你想上就上的。就好像我的朋友,他们跟你一样,一开始想上到女方那边,就没到男方那里申报,等到小孩出生后又想上男方那边了,结果男方那边的办事处说不行不给上了,没办法,他们只好上女方那边了。
不过你没办准生证,你可以在补办准生证时说明上男方那边,是麻烦了一点应该可以上的。罚款是一定的了,快去办吧,怕等一过了时间又不给办了。
你要从双方的工作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开一张证明,证明你们是合法结婚合法生育的证明,把证明、结婚证、女方的体检证明和宝宝出生证明,一起拿到计生办那里补领出生证明就可以上户口了。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2-05
不可以
(一)出生申报办理条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 生登记,出生登记落户,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婴儿申报出生登记,不受婴儿年龄、超计 划生育、非婚生育的限制。在办理出生落户过程中,公安机关应查验《生育服务证》,发现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 ,在办理落户手续后,应于每月定期将情况通报给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二)婚生子女出生登记:①书面申请报告;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 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④ 父母结婚证。
(三)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①书面申请报告;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 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对无《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中没有明确 母亲或父亲的,还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第4个回答  2015-09-02
只有出生证明能上到户口。
办理上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新生婴儿出生申报登记
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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