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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写一篇关于我国乡村社会存在问题,成因,解决的对策.人口,贫困,环境,教育,任选其一,字数不低于800

一、农民的整体素质差。综观农村改革二十多年来的历程,各级在给农民下放权力,调动其自主经营积极性,发挥其民主意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然而,自上而下存在忽视对广大农民进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传统美德教育的倾向。加之,我国的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偏低,难以全面掌握党的农村政策和法律法规,其中一些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对政策法规又往往断章取义,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千方百计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坑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体制转轨过程中的机制不健全,执法执纪部门的腐败行为,乡、村干部的无能为力,致使个别文化素质低,道德修养差,法制观念淡薄的农民随心所欲,做出了许多损人利己的事情,其言行举动,对大多数农民形成了负面影响,引发了违法占地,乱砍乱伐,偷盗斗殴等多种不稳定的因素。 二、党的农村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党中央先后制定和出台了许多切合农村实际,符合民心,能够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然而,部分领导得过且过混时光,对政策和法规吃不透、传不准、落不到实处,这就严重影响了农民积极性的发挥和各类矛盾的化解。比如,有的农民不知道“三个代表”的具体含义;又如“四荒”拍卖和农村联产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已出台多年,但至今仍有好多村没有完善承包手续,给农民吃定心丸,个别农村干部随心所欲,年年喊分地,年年不落实,许多农民无所适从,别说发展经济林,就是当年的农业投入也不愿增加,这就出现了土地越种越瘦,荒地越来越多,大坝毁坏,地陇倒塌,渠道淤积等现象越来越严重的情况,农业生产的效益低下,经济结构调整受到极大的制约 。 三、农村财务制度不健全。当前,财务不清,管理混乱是造成干部窝里斗,干群矛盾突出,群体上访案件增多,农村工作难以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据调查,有的村自实行生产责任制到现在近二十年没有结算过帐务,财务公开根本无从谈起。上级征收的税费起初靠上级拔的修路、通电或扶贫等专项款抵顶,或以出售集体的房屋,树木等财产顶交。最近几年,上级拔给的奖金审计严格,难以争取,集体财产已变卖一空,向农民摊派征收又难以实施,于是只好拖税欠费,不干工作;有的村记帐凭证不规范,帐目多年不公开,更换干部财务难交接,导致帐目不规范,管理很混乱,群众有意见,抗交拖欠提留、统筹和税款的户数逐年增多,农村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四、缺乏有力度的监督。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由于监督机制不完善,使部分村干部的权力受不到应有的监督和制约。有的村主要干部对集体奖金和财物,愿怎花就怎花,爱送谁就送谁,将公有资产变成了“官”有财产,谁当一把手,掌握实权,谁就有了支配公有财产的权利,这就出现了用公款吃请送礼,为自己谋利办事,借出公差名义,报销单据胡支,公款不受限制,巧立名目拿回扣,为自己捞钱沽名钓誉等各种腐败行为在农村屡见不鲜。正因为在有财力、有实力的村当主要干部有种种好处,才会出现支书和村主任之间争夺支配权的窝里斗;正因为对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不力,缺乏民主理财的机制,才会使个别村干部私欲薰心,胆大妄为,走上了犯罪之路。个别村干部作风不正,自身不硬,形象不好,群众就会产生逆反心理,使一些本来简单的农村工作变得复杂,本来容易做好的工作也增加了阻力。长期如此,还会引发群体上访告状事件的发生。 五、选举存在漏洞。面对多年的积攒和错综复杂的农村工作,在不正常的形势下,一些作风正派,一心为民的人担任村干部常常被一些有关系、有靠山、家庭势力大、一心投机钻营的人夺走大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中,部分村民素质低下,随波逐流,常常被一些心术不正的“厉害人”利用拉拢,通过“民选”登上政治舞台;也有些基层干部,任人唯亲,唯财是举,在一些“厉害人”的拉拢和恩惠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一些有前科的人入党,为一些品质不好的人铺路,想方设法将其拉入村干部的行列。他们这样做只考虑增加自己的政治势力,培育自己的吃喝花销基地,根本没有考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这些动机不纯的人一旦掌权,根本不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首要的是用公款公物拉好上级的关系,寻找自己的靠山,与乡干部、县干部以及市级干部吃吃喝喝,联络感情。起初,他们对乡镇干部是尊重和服从的,但是有了政治资本,翅膀硬了,关系多了,把干部拉下水之后,他们就会肆无忌惮地对内镇压,对上抗拒,牵着乡镇干部的鼻子走。对此,广大群众敢怒而不敢言,只好把积怨发泄在抗交税费、损坏公共设施、向乡干部发牢骚,甚至越级上访,影响正常的公务。长此下去,部分农村干部将越陷越深,农村的社会风气将越变越差,农村别说发展,连稳定的大好局面都很难维持。 为此建议:一要不断地对农民进行全方位的教育。农民整体素质差的问题在交通不便,教育落后,经济缺乏的偏僻乡、村更为突出。各级政府首先要重视教育工作,想方设法增加教育投入,改善贫困山区的办学条件,力争使未来的农民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其次,要把德治和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抓好农村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的同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进行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公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和德制双管齐下,真正规范广大农民的行为,提高道德和法律素养;再次,要千方百计改善农村的生存条件,拓宽农民的视野,使他们不断接受新信息、新思维、新事物、扩大农民的见识,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 二要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下去。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和减轻农民负担等农村政策,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保持农村稳定的妙计良方。各级政府特别是乡、村两级基层干部,既要吃准吃透,又要使政策真正深入民心,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好政策的实惠。上级政府要加强督查力度,采取突然抽查,暗中走访的方式,对土地延包长期不变的政策要加强督促检查力度,使各村真正完善手续,完成好延包工作。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要重点在农民收入的真实性上下功夫,决不能出现看上报收入比例,农民负担不超标准,看农民实际收入,负担比例极高的情况;在调整种植结构方面,要杜绝行政命令,注重正确引导,采取适合乡情、村情、民情的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以促进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要尽快完善各种决策监督机制。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干群矛盾突出,工作难度加大等热点问题增多的要害是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针对这种情况,县级有关部门和乡、村两级一定要积极探索和完善村规民约以及村规民约等制度,真正推行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议事,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各村要健全村级民主理财机构,确定审批权限,对数额较大的开支项目要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委研究决定后才可支出。村财务大项目资金支出,不仅要有村主要干部的签字,还要有研究审批的有关会议纪录,会议纪录要说明表决情况,并有参加人签字;县、乡两级对村财务的审计要形成制度,审计后的情况应向群众公布,以便于民主监督,见到实效,对于救灾救济粮款的发放,宅基地和准生证指标的审批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努力杜绝干部以权谋私和分配不公的行为。总之,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促进村干部的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推动农村社会风气的好转。 四要尽心尽力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乡、村干部处在与农民直接交往接触的第一线,其言行举动和工作的好坏、政绩的多少,极大地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作为乡、村两级干部定要认真学好“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本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思想,时时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 处处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努力以公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形象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以密切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 五要严格把好干部选配关。针对近几年社会风气不正的非正常现象,县、乡两级一定要匡正用人风气,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对选配县、乡两级干部的评议工作不能仅限于正科级评副县级,村支书和村主任评乡正副科级的范围,参加评议的范围要扩大,评议的方法要改进,通过明查暗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了解真情实意,找准真正德才兼备的好干部。对部分干部的所谓政绩,要正确看待,看其是真心为人民利益着想,还是为了哗众取宠、骗取自己的政治资本;对干部的离任审计情况要严肃认真,不能水过地皮湿,必要时要将其审计情况在县级以上的报纸上公布,以扩大监督面,决不能使一些群众痛恨,问题严重的腐败分子异地做官或步步高升,只有这样才能匡正用人导向,使一些埋头苦干、群众认可的县、乡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为其它干部做出榜样;在选任村级干部方面,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以民心民意为本。对一些犯有前科劣迹的人竞争村干部,要按照党规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拒之于干部行列之外,对选人用人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建立用人失职追究责任制度,对于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干部要加强教育,严格监督,对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村干部要积极探讨办法,减化程序,及时给予罢免。 六要依法严惩地方邪恶势力。部分村正气不足,邪气上升,是日积月累的结果。对此,处在农村工作第一线的乡、村两级干部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本着一心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了解情况,调解民事纠纷,公正及时地处理各种案件,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大力弘扬正气,抑制歪风,对在村里横行霸道、为非作歹的“恶人”要给予严厉制裁;对有钱有势违法乱纪的“名人”决不姑息迁就;对有关系、有靠山的“能人”犯罪违法,决不能迫于压力,给予开脱。只有这样才能抑制邪气,培育正气,匡正风气,将一些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民事纠纷不出村,治安案件不发生,上访告状无一人,农村稳定有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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