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东公司201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20000元,当年营业利润为1500000元,营业外收入为60000,营业外支出为50000元,投资收益中包括国债利息为30000元,管理费用包括超过税法标准规定的业务招待费20000元,无其他纳税调整,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5%任意盈余公积,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2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计算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净利润、未分配利润账户余额。
那个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