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长沙市民卢先生向潇湘晨报(爆料微信:xxcbbaoliao)晨意帮忙记者反映,今年2月份通过中介将自己在长沙县海伦堡·海伦春天小区装修好的新房出租给三名男子,8月3日租客突然发来信息称不租了,当天晚上看房时发现自己的房子“满地垃圾,臭气熏天,墙壁、家具受到不同程度损坏,房间内的门还被砸穿出一个大洞!”卢先生称,初步估计损失在四五千元左右。
现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奇葩事情比比皆是,新闻中租客破坏房屋的行为肯定是很不道德的,也涉嫌违法了,作为房东,想必也是有和租客签合同的,肯定是应该尽快报警寻求帮助,挽回自己的损失。
在和租客解除合同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达成一致,电费水费各种费用都查清楚,结清,房屋的破损程度要大致检查一下才可以正式解除合同,而不是草草了事,在这一点上,我想起一个在国外生活了几年的主播,他在退房回国的时候,房东检查的很仔细,因为木地板被打破了一个口子,房东依据租房合同让他赔付了一些钱,这才是保障自身权益最好的方式。
作为一个有多年出租房子经历的房东,其实在日常出租房屋时,我也有一些心得:
恶意破坏房屋的行为零容忍。
房租变化的及时察觉。
房屋的各项费用要商量清楚。
房屋设备修缮的费用。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恶意破坏房屋的行为一定要预见,所以当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止损,无论是扣下押金还是报警寻求帮助都是很必要的,就像前文中的卢先生这种就很吃亏。
其次就是房屋租赁的价格,一定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是在商圈或者比较稀缺的地段,肯定是不愁租的,但是如果你的房子并不是好的地段会有波动时,就要及时调整房租,附近涨价时要跟着潮流,以免他人觉得你在破坏市场,附近房租普遍下滑时一定要及时降价,以免让租客有一种不好的感受,毕竟遇到一个好的租客不容易。
一开始在把房子租给谁也是有所考量,有些看起来不靠谱的人我们没有同意,后来有一个租客租了5年了,她每个月都按时交租,和我们家也很融洽,将房子打扫的特别干净,为此我们这些年也没有涨租,一直都是1200元一个月,因为这两年房地产不那么景气,后来那一片房租降了,我们也及时降价了100元,让租户能够感受到我们的诚意,感受好了就不会因为非人为原因失去这么好的租客。
除了房租,其实房子的各项费用也要提前约定好,例如电费、水费、燃气费、物业费都是成本,所以当租房的时候一定要约定好谁交钱,以免后面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
我们家租房的时候正好遇到了一个比较特殊的时间,本来是单位福利房,所以没有物业费的,就没和房客约定如果有该谁交,后来突然有了物业费,而且一年也是大几百了,就出现了这个问题,还好经过商讨房客愿意交这个钱,所以这种事也是要预见的。
最后就是房屋各种设备修缮的问题也要考虑到,如果电视、空调、洗衣机出现损耗时也要提前预见该谁出钱,不然真正出现问题之后就不知道该怎么解决。
我们家的房子里旧家电有点多,租给客人之后,空调、热水器、冰箱都出过问题,电灯也是不计其数的出问题,因为租客还算不错,母亲每次换新都是抢着给人掏钱。
办公室有个小姑娘是在单位附近租房生活的,她就是如果出现东西折损都是她掏钱的,具体到折损这一点其实也不是该谁的,只是可以提前约定好这些东西的折损由谁掏钱,这种不清不楚的一些花销挺让人烦的。
以上就是我对于房屋出租过程中的一些心得,希望不管是租客还是房东们都要擦亮眼,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要因为这些糟心的事情给自己平添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