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里面的个人缴存基数要怎么填?

如题所述

一、 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

按照济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济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0593元3倍计算的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5149元。

二、 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与去年保持一致,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91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30元。

【法律依据】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缴存基数等于或者低于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可以提出免缴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后,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中心应当在30日内作出准予免缴或者不予免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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