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企业都在做股权激励,但是没有起到激励作用

如题所述

与股权相关的数字资产大概有:实股股权、受限股权、股票、期权、虚拟股权、认购权等,但与股权相关的数字资产流动性都比较差(主要指未上市公司),所以也有其局限性:如实股股权相对固定,变更手续麻烦,限制了动态股权模式的可操作性,小股东容易搭便车,而且实股股权的分配一开始很难公平,需要通过时间来检验。如果能解决流动性差的问题,激励频次将提高,通过动态的股权激励模式会更加公平。
也有些企业不适合做股权激励,比如走下坡路的企业股权激励就不好用,吸引力将大打折扣,亏损企业的股权是不值钱的,这是很现实的问题。针对员工股权激励,我们主要介绍两种模式:即虚拟股权激励模式和期权激励模式,二者有功能有重叠的部分,所以可以单独落地执行,也可以组合执行,所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择优选择。在此我不会再介绍激励的目的等概念性的内容,因为股权激励的目的都差不多,主要从应用的角度进行介绍。
(A) 虚拟股权激励模式
(1) 对象:联合创始人、高管、骨干、外部顾问。
(2) 时机:初创期、成长期
(3) 性质:虚拟股的发放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结构。
(4) 权利:只有分红权,无表决权、无转让权和继承权。
(5) 义务:严禁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一切活动,包括同业竞争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应收回授予的虚拟股份,并由有关部门追求责任;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考核要求,不得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激励对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被判定刑事责任的;激励对象不得在任职期间,有受贿、挪用、贪污盗窃、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严重损害公司声誉与利益等行为;激励对象若主动离职的,按自动放弃获得虚拟股权的资格。
(6) 用到的工具:虚拟股认购权。
(7) 虚拟股期限:原则上长期有效。
(8) 虚拟股的获得
(a)公司根据一定规则(如绩效、积分排名、综合表现等)直接奖励给表现优秀的员工;
(b)员工可以使用现金币组合虚拟股认购权认购公司不定期释放的虚拟股,认购权和现金币也是由公司奖励给员工;
(c)员工可以使用人民币组合虚拟股认购权认购公司不定期释放的虚拟股。 以上三种模式,从激励效果的角度,最好是采用方式3,其次是方式2,最后才是方式1。因为没有代价的股权是不被认可的,当然企业也要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
(9) 虚拟股的出售:企业可以选择是否允许内部有条件的出售。
(10) 虚拟股的退出条件:
(a)正常离职:从离职之日起所授予虚拟股份自动丧失;
(b)退休:从退休之日起所授予虚拟股份自动丧失;
(c)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同退休处理。
(11)虚拟股强制退出条件:
(a)自动离职:从确认日起一个月后,所授予虚拟股份及分红权自动丧失;
(b)解雇:从解雇之日起,所授予虚拟股份及分红权自动丧失。
(12)虚拟股的分红池:由董事会根据企业利润等财务指标因素决定虚拟股的分红池大小,虚拟股的分红属于企业税前列支的奖励。
(13)虚拟股的分红方式:只有正常持有虚拟股份到分红之日才享有分红的权利,员工根据持股比例加权获得分红。
(14) 与受限股的结合应用:虚拟股可以和受限股组合使用,受限股一般发给联合创始人,在达到公司要求之前受限股以虚拟股的形式存在,享受公司分红。在达到条件后转为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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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30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升,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和体制逐渐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将ESOP员工股权激励作为人才管理体系搭建中的重要一环。如何制定有效的激励计划,最大程度发挥激励效果,也成为近年来企业管理的热议话题之一。

虽然市面上关于ESOP股权激励的话题内容层出不穷,但事实上搭建一套行之有效的股权激励方案不仅涉及到企业与员工的沟通,还要与政府、金融机构、交易所等打交道,整个流程中需要很多专业的知识。

一个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了方案设计、税务合规咨询、数据管理和行权落地四个环节。富途安逸执行董事孙啸天也提到,从公司创立到上市180天后,一部分被授予方的股票解禁,才算是走完了整个股票激励流程。整个环节中所涉及的激励行权、股票归属、交易、质押等问题更是需要涉及大量财税、律法等相关知识。

以激励归属为例,富途安逸孙啸天介绍了目前企业中常见的两种股权激励的方式,分别是一次性被大量授予和逐年滚动授予。在实操过程中,企业需要依据目前企业所处的业务阶段、激励对象等因素综合考量后再选择适配的授予/归属方案。

股权激励是一套长效的激励机制,前期规则制定以及授予安排是非常重要的。在实际的股权激励制度建立过程中,鼓励企业结合匹配自身的长期发展规划、人力规模等因素,以确保发挥激励机制的最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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