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的发票小计总数和应付合计不一样

如题所述

这种情况有两种方法:1,发票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的,按实际支付金额入账。2,发票金额小于实际支付金额的,需要筹齐实际支付的发票数额才能入账。
比如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金额1000,实际支付900。应该是先按1000的发票入账,然后对方再开具100的红字发票给你冲销入账。实际中如果不能取得红字发票,那你按900计算的不含税价入账,税额按照1000的计算进项,然后再对100的税额做进项转出。
退货与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方法:退货与销售折让是企业经常性的经营行为,若不正确处理这些业务,将会在会计核算上带来很多不便。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税款抵扣联)和第三联(发票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⑴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⑵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销售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销售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其后。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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