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签了三方协议但延期毕业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就业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从业人员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不需交违约金。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方面,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

对个人来说,签了三方协议,持报到证到就业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开始计算工龄,就业单位可以给个人缴纳各项保险,并在就业单位当地落户。就接收单位而言,企业与个人签订三方协议,也就意味着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并保障学生的上述权利。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说,违约金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是合理的,否则法律不予支持。一种情况,公司确实给你花费了相当数值的培训费用,这个需要公司开具发票或者财务证明,另一种,涉及到竟业,这个你不涉及。所以对你,公司没有培训过,那么就不合理,法律不予支持该违约金,申请公司所在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三方协议”协议主体为用人单位(甲方)和学生本人(乙方),学校作为见证方存在。就业协议在性质上不等同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仅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三方协议与民事合同效力是一样的,用人单位和学生(尤其是用人单位),都要承担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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