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终奖个税临界点出台之后,这种双赢的局面被打破了。因为个税临界点的存在,员工多拿1元奖金,也许会对个税造成千元之差,甚至万元之差。
“个税临界点”之说起源于2011年9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按七级税率计税。如果年终奖在1.8万、5.4万、10.8万、42万、66万和96万这几个临界点上,会出现年终奖多发1元甚至1分钱,税后收入反而减少的情况,最极端的是多给1元收入减少8万多元。
因为个税临界点的存在,年终奖发放就显得尤为讲究。作为企业无论是站在哪个角度,都应该帮员工盯着年终奖的那些“坑”,以防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
为了避免让员工承受“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损失,企业的方法就是统筹规划每个员工的收入,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最佳的工资方案,削峰填谷来达到节税目的。
例如,某员工月收入10000元,年终奖54100元,五险一金自缴500元,那么优化前,需缴1.8万的个税,优化后只需缴纳1.3万个税,节省了5000元,可以说是一键优化,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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