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三方协议必须签吗

如题所述

应届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并非强制性要求。三方协议,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它确立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学校在三方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并未规定毕业生必须签署该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签约。如用人单位在用工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方就业协议书签订流程包括:
1. 核实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有效印鉴一致,专业名称是否与学校教务处保持一致,不得简写。
2.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通常设定试用期,时长根据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通常为三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则通常设定见习期,为期一年。
3. 部分单位为留住毕业生,可能会设定高额违约金。毕业生应争取将违约金降至最低,通常不超过五千元。《劳动法》规定,除特定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4. 毕业生应争取在“备注”栏中明确额外福利,如休假、住房、保险等,以防用人单位违背承诺。
5. 部分高校可能要求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以提高就业率。毕业生不应屈服,应保持独立判断。
6. 毕业生应按规定的步骤签订协议。先由用人单位填写并盖章,然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避免自行填写后直接要求学校盖章,以免出现与用人单位承诺不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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