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火灾,学校宿舍内不能使用电炉、电热棒、电暖器。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每个宿舍明确防火责任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及大于60W的灯泡,禁止用电热棒烧水,禁止在宿舍燃烧纸张物品。
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