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引号之间需要顿号吗

如题所述

在书写中使用双引号时,通常不需要在双引号之间加入顿号。根据1990年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没有规定在双引号之间必须使用或避免使用顿号。在实际应用中,如果引号内包含的是独立的句子,并且句子末尾已有标点,那么引号之间通常不使用顿号。如果引号内的内容是并列的词或短语,通常也不使用顿号;但如果有其他成分插入并列的引号之间,则使用顿号来分隔。具体使用时应根据上下文情境来判断。例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里的双引号内部不需要顿号。
在中国大陆,双引号通常用“”表示,而以前则可能使用「」、「『」等符号。单引号则用来标示「」或﹃﹄中的内容。引号的使用是为了标识文中的直接引语,或是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在特殊情况下,如成语、格言、诗词等,也包括拟声词和音译词,引号内的标点位置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引语作为独立的部分出现,其末尾的标点应放在引号内;如果引语是整个句子的一部分,引号内的内容末尾不使用点号,而整个句子根据需要使用相应的标点。
在使用引号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引用的内容若是句子的组成部分,引号内外不应使用点号;如果引用的内容以省略号结束,省略号后应紧跟引号。此外,引号不应出现在行首或行尾,以保持文档的整洁和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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