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和欠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一、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这种凭证通常用于借贷现金的情况,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会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以证实借款事实。在借用物品时,出借人有时也会要求对方打借条。借条不仅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也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
二、欠条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条与借条有明显的区别,欠条反映的是一种“状态”,而借条则表明了债权关系是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具有催款的性质,是对欠款事实的确认。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由于借条本身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款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三、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钱可以是其中一种原因,其他例如在履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条。在很多时候,欠条往往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自写欠条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书写欠条时要注意写清楚欠条产生的事由,即因什么原因欠钱。因为,就欠款纠纷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条不但要证明欠款的事实,而且还要证明欠款的合法性,写清楚事由,也就说明了欠款的合法性。违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于赌博、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条,只要有证据证实违法事实,法院是不会支持这种债权的。
四、从另一个角度理解,欠条实际上证实了债权人已履行基础合同的义务,债务人却没有及时履行基础合同的付款义务。不单是一般的合同履行后结算时可以打欠条,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劳方也可以要求资方打工资欠条。2006年10月1日前,工资纠纷往往是按照劳动争议案件来对待的,这就意味着必须先经仲裁程序,才能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程序会相对复杂繁琐,这也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随着工资纠纷案件的增多,也为了劳动者更好更快的追讨到工资,2006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这样,劳动者追讨工资就可以凭工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了,程序也就大大的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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