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制小故事200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7

1. 法制小故事周记200字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井然有序,如此安定。
比如说交通法规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记得有一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了许多人,旁边停着好多辆电动车,原来是在查非机动车违章。我们的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志愿者拦住了,爸爸惊奇地问:“怎么了?”那名志愿者指了指我说:“电动车不许带人。”爸爸感到莫名其妙,说道:“你是不是搞错了,非机动车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这时交警过来了,交警对志愿者说:“12周岁以下的小孩是可以带的。”志愿者一脸的不好意思连着说:“对不起对不起。”爸爸笑着说:“没事,都怪现在的小孩长得又高又大,你们也是为我们好。”我这才知道原来非机动车只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等我满了12岁就只能坐公交车了。后来上网一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应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危险。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就允许自己骑车了,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车了。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我们人人都要进行法制教育,让我们每位小学生都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已,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2. 关于法律的小故事200字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
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几次接受审讯都坦然承认是他干的,为了说服警察相信他,阿龙带着警察找到小文的尸体。
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3. 征文我与宪法小故事200字

写作思路: 如果是通过几件事写人的,可以采用详写一件事,略写另几件事的写法,几件事需并列写的,则可按时间先后顺序来写。抓住特征描写,才能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正文:

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很多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

妈妈告诉我,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因为有了这部法典,希腊成为最早的文明古国。许多的国家参照了这部法典制定了他们自家的法律。

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们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我们都知道美国是一个发达国家,它就是有健全的法律法规,让人民的生活得以保护。

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

但是,我们有很多的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亲人难过。在我们家里,我的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吸毒的路,他不但违反了法律,而且自己的身体遭到了巨大的伤害。

我们全家因为他吸食毒品,经常提心吊胆的,我的外公和外婆因为他也气坏了身体,他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被毒品折磨得不不成人样了,十年的青春都被那可恶的毒品吞食了,我从小看着他走上这条路,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地知道我们要遵守法律,不要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这句话是我的妈妈给我说的,妈妈说,如果我舅舅受法律的约束,他今天就不会在劳教所里受狱,所以我们要尊重法制,心藏法制。

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宪法除确立了国家治理的基本结构和基本机制等内容外,更详细地规定了我国公民拥有的诸多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赋予了每个公民一系列的基本权利!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4. 小学生法制教育小故事200字

法制安全教育小故事
一天,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的罪犯。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我们小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入的。

5. 交通安全小故事200字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它有五千年的传统美德。然而,礼仪是什么?我们又做到了什么?礼仪就是在别人帮助你时说一声“谢谢”;在不小心碰到别人时说一声“对不起”;在向别人借东西时说一声“请”。
孔子尊师
公元前521年春,孔子得知他的学生宫敬叔奉鲁国国君之命,要前往周朝京都洛阳去朝拜天子,觉得这是个向周朝守藏史老子请教“礼制”学识的好机会,于是征得鲁昭公的同意后,与宫敬叔同行。到达京都的第二天,孔子便徒步前往守藏史府去拜望老子。正在书写《道德经》的老子听说誉满天下的孔丘前来求教,赶忙放下手中刀笔,整顿衣冠出迎。孔子见大门里出来一位年逾古稀、精神矍铄的老人,料想便是老子,急趋向前,恭恭敬敬地向老子行了弟子礼。进入大厅后,孔子再拜后才坐下来。老子问孔子为何事而来,孔子离座回答:“我学识浅薄,对古代的‘礼制’一无所知,特地向老师请教。”老子见孔子这样诚恳,便详细地抒发了自己的见解。
回到鲁国后,孔子的学生们请求他讲解老子的学识。孔子说:“老子博古通今,通礼乐之源,明道德之归,确实是我的好老师。”同时还打比方赞扬老子,他说:“鸟儿,我知道它能飞;鱼儿,我知道它能游;野兽,我知道它能跑。善跑的野兽我可以结网来逮住它,会游的鱼儿我可以用丝条缚在鱼钩来钓到它,高飞的鸟儿我可以用良箭把它射下来。至于龙,我却不能够知道它是如何乘风云而上天的。老子,其犹龙邪!”
汉明帝敬师
汉明帝刘庄做太子时,博士桓荣是他的老师,后来他继位作了皇帝“犹尊桓荣以师礼”。他曾亲自到太常府去,让桓荣坐东面,设置几杖,像当年讲学一样,聆听老师的指教。他还将朝中百官和桓荣教过的学生数百人召到太常府,向桓荣行弟子礼。桓荣生病,明帝就派人专程慰问,甚至亲自登门看望,每次探望老师,明帝都是一进街口便下车步行前往,以表尊敬。进门后,往往拉着老师枯瘦的手,默默垂泪,良久乃去。当朝皇帝对桓荣如此,所以“诸候、将军、大夫问疾者,不敢复乘车到门,皆拜床下”。桓荣去世时,明帝还换了衣服,亲自临丧送葬,并将其子女作了妥善安排。

6. 真实自我保护小故事 200字左右.

小故事:甜甜是个很懂事由孩子,每天放学总要帮爸爸妈妈做些家务。这天,爸爸做饭,甜甜帮着打下手,一会儿拿碗拿筷,一会又端菜端饭。一碗香喷喷的汤做好了,甜甜双手端着汤,从厨房往外走。没想到脚下一滑,一个趔趄,滚烫的汤撒在手上,疼得她直跺脚,眼泪都出来了。爸爸一把将甜甜拉到水池间,打开水龙头,让凉凉的水,慢慢地流到甜甜的手上。等她觉得不疼了,爸爸又找来一件干净的软软的衣服盖在了她的手上,父女俩急忙去了医院。
小故事:班级足球联赛进入决赛了,可是中锋小强却上不了场,真急坏了“雏鹰队”的全体队员。小强这个主力队员的膝盖处挫伤已经一周了,一走动伤口就流血,打上绷带腿又不能弯,怎么能奔跑抢球呢?现在普通学校里的操场大都是沥青或水泥铺成,很少草地的。这种场地又硬又滑,一年四季都容易使学生摔跤。同学在运动时衣服穿得很少,短裤、短裙、短袖衫, *** 部分很多,一旦挫伤,往往是在关节部位,又会相当厉害,很不易愈合,尤真是漆部。除了摔伤,其它意外事故也是常见的。
小故事:初一(l)班的同学正在景山公园举行班会----模拟军事活动。同学们满山遍野地跑,人人都要争当勇士。朱文彬发现树后有一“敌万密探”,想一把把他擒获,没想到,脚下石块一硌,只听“哎哟”一声,朱文彬跌坐在山路上——他的脚葳了。同学们立即从四面八方围过来,有的同学赶紧帮他脱下了鞋子、袜子,有的飞快跑到冷饮部,买来了冰镇的矿泉水,用冷水浸湿毛巾、拧干给他冷敷止痛,有的帮他擦去额头上的汗,安慰他不要着急。休息片刻之后,大个子同学背着他,周围有众多同学护卫着,下山去了医院。经医院诊断,他的踝骨没有骨折,只是韧带撕裂。大夫给他开了两周的免体育的假条。
小故事:暑假里,晓莹与同学赵兰去游泳。到了游泳池,晓莹换上泳装,草草冲了下便跳进了泳池。赵兰则冲淋浴,做操,活动身体。等到晓莹游完50米,她才下水。 在游第2个50米时,晓莹感到不对劲了,她的小腿越来越沉得,抽开筋了。最后小腿竟伸不能伸,屈不能屈,疼得她侧身抓住池壁,被赵兰扶上了岸。经医务室医生做了 *** ,才恢复正常。
小故事:一位四年级的同学,不慎掉进了河里,河不深,但水流很急。他吓坏了,被水冲着,顺流而下。流经一个大河滩,本来他可以趁机站起来,因为水只有小腿那么一点深,但他没有抓住这个机会。经过的大石块、树桩,他都没能利用。结果,他被冲进了一个大水库,淹死了。

7. 跪求有关法制教育的中学生小故事,50~200字的!

一位司法工作者曾十分动情地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天,我在少年管教所接见内室里,见到一容群刚刚入监不久,身上痞气犹存、欲隐还现的少年犯。这时有个年约十六、七岁的男孩,看看我身上的着装,走上前来,拉着我的手说:"叔叔,救救我吧。我不是个坏孩子,我不是个坏孩子呀!"我低头看看他那稚嫩、天真的脸蛋,听着他那诚挚、悔恨的请求,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涌上心头。随着男孩的呼唤声,我发现坐在他身边的一位双目失明、年近花甲的老人站起来。他右手撑着一根手杖,脸上挂着泪水,用震颤沙哑的喉咙说到:"同志,孩子犯法我们家长有责让啊!因为俺不懂法,不会用法来教育孩子,所以才……"他说到这里便哽咽了,他是男孩的爸爸,老伴半身瘫痪,他是让不满十岁的小女儿牵手引路,一跛一颠走来的。看着眼前这一老两少的场面,我匆忙搀扶着老人坐下,此刻我的心也随着这老少两代的抽泣而震颤了。孩子的呼唤,老人的心声,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能说些什么呢?
这个故事,使我不禁思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是的,他们天生并不是坏孩子,至少他们原来大多不是坏孩子,可是他们犯罪了。中学生违法的犯罪问题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深沉的思考。
我找的~~~正好我也在找,顺便复制给你了

8. 真实法律小故事100~200字

故事一 在校劳动受伤谁负责?

孙小明是某中学初一学生,不久前,他在学校参加劳动时受了伤,心情很郁闷。

小明所在学校是一所农村初中,其中几间教室年久失修,学校决定利用寒假将这些教室拆除重建。为了省钱,学校让初一两个班的全体男生来学校参加“义务劳动”,劳动的内容是搬废墟的碎砖。劳动中,由于没有老师在现场指挥,小明在休息时与同学追逐打闹,同学将一面尚未拆完的墙推倒,将小明砸伤。后来小明家长找学校提出赔偿,学校却认为小明不是在劳动时受的伤,而是因为没有遵守劳动纪律,与同学打闹受的伤,应由那个同学的家长赔偿。

故事二 为老师打开水被烫怎么办

那天早自习前,初一学生小孟被班主任老师叫到办公室,老师让他帮忙打两暖瓶开水。哪知道因为地刚擦过特别滑,小孟不慎滑倒,暖瓶摔碎,小孟被开水烫伤。

小孟的伤势虽然不重,但医生为了防止伤口感染让小孟休息了半个多月,小孟家长为孩子治伤花费了不少钱。

事后,班主任老师承担了赔偿责任,可小孟家长认为学校也应该承担责任。

故事三 被老师锁在屋子里的学生

那天下午放学后,初二年级举办篮球比赛,小冬看完球赛准备回家时,突然想起水杯还在教室里,就回教室取。说来也巧,小冬刚进教室不久,老师就来锁门,因为小冬的座位在靠门一排的最后一个,粗心的老师没有发现小冬还在教室里,就把门锁上了。要不是晚上10点钟学校组织例行夜巡,小冬恐怕要在教室里过夜了。

事后,虽然老师向小冬道了歉,小冬还是觉得别扭。

故事里的法律保护

第一个故事,小明受伤的责任要由学校来承担。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应该提倡,但组织者一定要选择未成年人力所能及的劳动,而且要充分保障其安全。小明所在学校为了省钱,让学生参加建筑劳动,这本身就不合适,何况在劳动中又没有老师看管。从这一点来看,学校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如果因此造成学生重伤、死亡或多名学生受伤,学校领导就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二个故事,小孟打开水是班主任老师指派的,而不是学校规定的,因此小孟被烫伤,班主任要负完全责任。当然,学校也要对老师进行教育,不能让学生从事有一定危险性的劳动。

第三个故事,班主任的粗心导致小冬被锁在教室里,其责任在班主任,如果小冬因受到惊吓而致病,老师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可不是道歉就能了断的。

9. 红岩中的一个小故事200字

小萝卜来头宋振中遇害时年仅源9岁,但是,他在敌人的监狱里被关押了8年。他是在敌人的监狱里长大的,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在敌人残酷迫害下,小萝卜头是吃霉米饭长大的,不知道糖是什么味儿。他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渴望到学校里去读书,但是,他是“政治犯”,敌人不让他读书,经过地下党的斗争,他才在监狱里上了学,由地下党员和爱国志士作他的老师。小萝卜头稍微大一点以后,就懂得了谁是坏人,谁是好人。他特别痛恨国民党反动派,在敌人的监狱里帮助地下党做了许多成年革命者不能做的革命工作,为打倒国民党反动派,建立新中国,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劳。正因为如此,重庆解放后,小萝卜头宋振中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他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小的烈士。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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