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是指什么

如题所述

合法居住证明,就是有合法的证明证明你居住的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指在城市城镇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
二是在当地住建(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
三是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四是满足居住生活条件并实际居住的自购房、合法自建房,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单位公产房等房屋。
在租赁房屋落户中,租赁房屋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在住建(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二是房屋要独立成套,具有单独的门牌号(合租房屋和非住宅性房屋除外)。
1、《居住证暂行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3、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4、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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