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的当庭宣判的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当庭判决的条件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明确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明确,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判决,事实不明确,不能勉强判决。2、必须在法庭上作出判决。到当事人的地址作出判决,不得视为当庭作出判决。3、必须在审判调查后当天作出判决,第二天作出定期判决。4、判决前的审判辩论必须有新的实质性内容。为了显示法庭的判决率,故意进行空洞的调查,辩论后判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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