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者鉴定为轻微伤,要求赔偿三万元,构不构成敲诈勒索?
是不是所有费用我可以必须要有发票据实支付?
不一定。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可能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判决双方的责任大小。如果起诉,法院还有可能依法判决有些不合理合法的费用有受害人自己支付。如去医院治疗,应该就近。但受害人非得租个小轿车到大的省会城市就医,交通费即使有正式发票,也不应该你出。
警方介入说赔偿6000元,对方拒绝,能够提出上诉法庭么?有权利拘留打人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