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必须是在被告人户籍所在地起诉吗比如说欠钱不还起诉一个山东人那我必须去山东?

如题所述

我国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是如下规定的:

一、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包括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公民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所以,题主如果因所述事项要起诉,就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即山东去起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03
这种起诉可以到你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
第2个回答  2020-05-03
当事人双方如果发生了纠纷,可以选择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诉讼状,由法院确定是否受理该案件。我国法律上有一个管辖的概念,也就是法院对该案件是否有立案审理的权限,那民事诉讼法立案地点怎么确定?下面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一、民事诉讼立案地点

《民事诉讼法》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从民事诉讼法立案地点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立案地点应为被告住所地,如果被告并不常在住所地居住,可以在被告常住地的法院立案。如果同一个诉讼案件中有好几个被告,且经常居住地都不一致的,可以在任一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