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产假期间,公司告知要破产了,赔偿是否合理??

我目前产假期间,公司告知要破产了,给我的赔偿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但是其他员工的赔偿是标准赔偿再加上一个月的违约赔偿,而我就没有一个月的违约赔偿,这样合理吗,为什么?按照法律规定,正常是应该如何赔偿的?在线等,非常感谢!

可以找单位协商要求结清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追问

您好,我在哺乳期,按照规定是可以有两倍补偿的,然后就没有违约补偿了吗?谢谢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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