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注销流程

如题所述

公司解散注销的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解决债务和分配财产。
4、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后,制作清算报告。
6、申请注销: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注销的书面材料:包括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决议书、申请注销表、法定代表人声明书等;
2、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3、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税务报表等财务资料;
4、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算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包括企业的清算报告、债权人会议决议、债权债务清单、税务注销证明、社会保险注销证明等;
5、公司的章程、股权证明书等公司内部文件;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应当遵循法律程序,遵守合同约定,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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