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创业的区别与联系

如题所述

1、创业的本质是资源的整合和再创造,创新的本质是推陈出新,创业和创新的关系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2、一、创业的本质是创新。无论是小本生意还是互联网创业,本质都是创新,加入不一样的因素。3、二、创新促进创业。无论是哪一种意义上的创新,需要把它转化为实际的产品、技术或服务等形式,才能真正地为人所用。4、所以,无论是创业还是创新,都是以人为基础、以改变为本质、以运用为目的的。
“创新”和“创业”这两个词经常被人混着用,有的人甚至认为它们是同一个含义,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创业”是个体建立一份自己的事业,追求自己想要的成功。创业一般是指发生在“初创阶段”,即“从0到1”这个阶段的行为,如已经取得成功,那就不叫创业了,但仍然可以有创新。比如比尔·盖茨,他创立的微软的市值已经超过七千亿美元,现在已经不能说盖茨还在创业,当然微软的创新还是不断。还有,像IBM这样的“百年老店”,也还在持续不断地转型和创新中。
创业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建立企业”,思想领域的很多创业者往往是孤胆英雄,他们一个人开辟自己的事业。比如,米塞斯就是这样的人物,他的作品完全是自己一个人创作出来的,当然哈耶克、罗斯巴德和安·兰德等人也是如此。古今中外大多数思想家都是“思想个体户”,这是思想领域的创新和物质产品的创新的差异。创业可以从主观主义的角度去定义,即个体是安逸于现状,还是有追求的雄心壮志。在单位混日子的人绝不能称为“创业者”。所以,人们一般把“下海”,离开体制称为“创业”。不过,在体制部门也是可以创业的,比如政府部门或高校中也有一些优秀的官员和学者。当然,创业更多见于市场部门,实际上,市场就是“企业家创业”的产物。比如,浙江企业家的创业历程就是浙江市场经济成长的历程。在改革开放之初,正泰集团的南存辉从补鞋开始创业,娃哈哈的宗庆后从拉三轮车开始创业,我们也可以据此想象浙江当时的市场经济是比较初级和原始的。
创业可以是“创新性”的,也可以不是“创新性”的,比如爱迪生的创业以他的发明为基础,是创新性的创业。同样,福特、乔布斯和比尔·盖茨等人的创业也是创新性的创业。这种包含技术创新的创业有着比较高的门槛,实际上并不具有普遍性,大部分创业者从事的是产品的创新性要求并不高的事业。例如,在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尤其是在浙江,绝大多数创业者是做小商品生产和买卖生意的,比如经营纽扣、领带、皮革、袜子和打火机等等这样不起眼的,看上去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商品。很多创业者的第一桶金就是从经营小商品中赚来的。就创业和创新的关系而言,有时创业是目的,创新是手段,对企业家来说往往如此。但对科学家和思想家来说,他们往往是把创新视为目的,而实现创新的过程,也即创业倒成了手段。比如中国的诺贝尔医学奖得主屠呦呦,她开发新药物的过程就是她自己的创业过程。创业是追求目标的一种持续性行为,如屠呦呦为开发新药持续奋斗几十年。创新不一定是由创业者做出的,比如一个人写了一本有新意的书或论文,是“创新”,但单凭这一行为,还不能说他是在“创业”。创业是持续较长的时间过程,而创新是某个阶段的行为。
创新和创业的一个共同特征是“自我”的表达,即把自己的想法、意志和能力充分表达出来,这也意味着对自我的坚持。所以,创新和创业共同的反义词和敌人是“不去表达自己”,听从他人的安排,随波逐流。当一个人把自己独有的东西,如他自己的思想表达出来时,就是为社会增添新的东西,就是在“创新”;当他持续地把自己的时间精力用来表达自己的想法时,他就是在“创业”。他创业的成果可以是某项发明,可以是著作,也可以是企业,创业者的成果虽然多种多样,但他们都会收获别人对他的尊重。如前所述,如是思想领域的“创新”,那是可以采取“孤军奋战”的形式的,但物质生产领域的“创新”现在越来越需要团队合作。换句话说,创新是各方面的人才和资金合作的产物。把各种要素组合在一起,实现创新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是“企业”。所以,“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政策是好的,但也要认识到创新不是一种分散的、单打独斗的“大众”行为,而是具有“团队”的性质。
国家政策要鼓励创新,现在有很多年轻人宁愿自己开淘宝店或微店,这对于就业有好处,但对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其实是不利的。个体单凭自己的力量很难生产出独特的产品,所以多数情况下他们只是销售企业既有的产品,也就是并没有为社会提供什么增量的价值。改革开放之初的创业者也类似地销售他人的产品,但用熊彼特的话说,这些创业者开辟了新市场,而现在开淘宝店或微店的创业者是利用既有的网上市场。创新和创业的主要舞台是企业,应该鼓励年轻人在企业中发挥自己的创造性,脚踏实地去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品质,这也是当下中国需要的创新和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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